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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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决策部署,以成为“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标杆县”为总目标,以打造“长三角农产品优选地、新时代和美乡村标杆地、现代化共富共享先行地”为三大定位,全力推动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1.58亿元,增幅6.0%;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5.5亿元,可比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1万元,同比增长7.1%,;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差缩小至1.59:1。

(一)严格责任落实,稳住农业“基本盘”。抓好粮食生猪稳产保供,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42.75万亩、总产量18.48万吨,其中泗安镇五里渡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实施的小麦高产攻关田亩产达到530.3公斤,刷新湖州市小麦单产历史记录;全县生猪出栏达7.61万头、同比增47.9%。稳妥有序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全县累计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9.72万亩,已按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任务划定粮功区面积25.02万亩。

(二)坚持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持续深化六大产业聚集区建设,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做优做强现代农业园区。建成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省级特色产业强镇2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和平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本完成建设。全年列入省级农业“双强”项目9个,长兴姚家桥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列入首批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创建单位名单,天下牧业(长兴)有限公司、浙江澳凌水产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列入浙江省种业阵型企业名单。获评浙江省水产“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

(三)加速迭代升级,提升美丽乡村品质内涵。深化实施“千万工程”,统筹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五美联创”。建成县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直创精品村6个、提升精品村5个,市级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片区2个,省级未来乡村 5个,连续三年获评全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优胜县;创成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0个、市级标杆村53个,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市级标杆村全覆盖,连续五年获评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优胜县。

(四)聚焦固本强基,拓宽强村富民共富路径。坚持创新增收,突出项目引领,不断拓展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全县村均经营性收入达200万元,年经营性收入高于80万元村占比超88%。持续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行动,全年开展各类帮扶8.4万余次,实现助农增收4726.72万元,户均增收3.89万元,人均增收1.63万元。获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农村宅基地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

(五)立足改革创新,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先行先试项目建设,贯通“浙江乡村大脑”应用,用户激活率达到100%,其中“湖羊天下”完成应用治理端和服务端迭代开发,4大场景完成开发上线。“未来乡村应用”入选湖州市数字化改革典型事例,“湖羊天下”入围全省第一届浙江数字乡村“金翼奖”十佳应用场景,获评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工作突出贡献集体,连续四年获评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