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330522/2022-01807 成文日期:   2022-05-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医疗保障局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225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16 10:28:29

2022年5月13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17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为适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我省参加了广东联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带量采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成本进一步降低。为此,省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调整后的价格为20元/次。

(二)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调整后为每样本4元。

(三)医保支付政策仍按《关于制定及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26号)执行。

(四)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三、适用范围

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6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20元/次,系指公立医院单人单检的收费标准。

(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每样本4元,系指公立医院根据疫情需要,按照省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的收费标准。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调整前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行价格为28元/次,调整后价格为20元/次。

(二)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项目价格。调整前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为每样本8元,调整后价格为每样本4元。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解 读 人:蒯玲

联系电话:0571-870529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