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
索引号:   051312143/2020-00266 发文时间:   2020-1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解读《长兴县公共交通财政补助办法》

2020年10月19日,《长兴县公共交通财政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主要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第五条第一点:“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换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合理界定补贴补偿范围,对实行低票价、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对企业在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的投入,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补偿。建立公共交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为落实国务院规定,确保我县公共交通健康持续发展,研究制定了本《办法》。

二、政策内容

(一)提高政策性里程补助的依据

2元一票制实施前长兴城市公交一直实行政府指导价1元一票制,城乡公交实行按里程计算28元不等的多票制。原补助政策是里程结合人次,城市公交补助 2.50/公里和0.25/人,城乡公交补助 1.50/公里和0.3/人。现建议只按公里数计价,统一调整为3.6/公里。主要数据分析如下:

根据企业财务报表显示:公交运营亏损逐年增大。

年份

(年)

运营成本

(万元)

营收

(万元)

财政

运营补助(万元)

财政

其它补助

(万元)

国家

燃油补助

(万元)

总盈亏

(万元)

2017

7664.7

2834.2

3687.7

572.21

692.14

121.55

2018

7947.1

2798.7

3798.4

450.53

779.96

-119.51

2019

9896.87

2794.26


810

729.45

-5563.16

备注:财政其它补助为老年卡、学生卡、优抚卡、购车补贴以及电池租赁补助。2019年由于新的财政补贴政策未出台,运营补贴未下达。

    以上数据显示,2019年度在未下达运营补贴的情况下,实际亏损为5563.16万元,按2019年车辆实际行驶1573.27万公里计算,每公里亏损为3.53元。此项数据是按2019年实际运营成本测算 ,然每年成本将逐步增加,具体有以下几项:

1.一票制后营收降低。我县于20191128日正式实行2元一票制,实施前后收入经测算如下:

城乡公交乘坐人数增长5.49%,营收降低47.4%;城市公交乘坐人数减少16%,营收增加68%;由于原客运量不等,总营收降低7.5%,预测2020年预计减少营收210万元。

2.新增线路成本增加。近年来,老百姓对公共交通出行的需求越来越高,加之今年全县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农村群众对公交出行的需求急速增加,我县农村公交线路不断新开增密。仅2018年至今,我县共新增优化公交线路30条,新增里程187.1公里/天。线路的不断加密,行驶里程的不断加大,促使公司的运营成本也不断加大,每年预计增加150万元。

3.人力资源成本增加。由于车辆线路逐年增多,每年需要招聘一定数量的驾驶员,虽公司内部一直在降本增效,人员工资近几年基本没提升,但总支出逐年增加,统筹、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政策每年都作相应调整,预计每年将增加人力资源成本180万元。

综合以上三项预计每年营收将减少210万元,成本增加150+180=330万元。参照2019年实际运营公里数,运营成本将增加0.34/公里。

综合以上数据,以2019年度实际亏损情况及逐年将增加的运营成本为参考,建议按3.6/公里进行运营补助。

(二)湖州市三县对比情况。

地区

类别

2018年公里数

(万公里)

车辆数及线路

2018年县财政运营补助金额

(万元

2019年预测

长兴县

城市

853.8

270辆

97条

3798.4

1573.27万公里*3.6元/公里=5663.7万元

城乡

754.76

合计

1608.56

德清县

城市

600

261辆60条

4435万元

6500万元

(财政兜底)

城乡

370

合计

970

安吉县

城市

691.39

309辆99条

2386.91万+交投补助

3000万+交投补助

城乡

581.66

合计

1273.05

湖州市城市公交按3.65/公里补助,城乡公交按3.1/公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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