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1312143/2020-00255 | 发文时间: | 2020-05-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字解读《和平镇支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和平镇支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主要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争创“茶映南山”国家3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根据《长兴县全域旅游“龙腾”计划》、《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十一条政策意见》(长政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政策期限、奖励对象、政策内容、附则等4个部分组成。
(一)政策期限主要内容
明确了政策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共两年。
(二)奖励对象主要内容
提出了本政策的奖励对象为本镇范围内的文化、旅游企业、文旅项目或行政村(居)。
(三)政策内容部分主要内容
对支持行政村(居)、企业创建旅游品牌;支持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开展对外宣传、旅游营销活动;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文化阵地建设;发展文体队伍,鼓励开展文体活动;鼓励挖掘文化特色资源;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共9方面的奖励细则和金额进行阐述。
(四)附则部分主要内容
明确政策资金申报流程及不得享受本政策的几种情况。其他未尽事宜,由和平镇镇长任组长,文化、旅游、服务业、农村建房、林业、消防、环保、食品安全等相关条线组成的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三、征求意见反馈采纳情况及其理由
通过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村书记、主任研讨会议,中层干部征求意见会等一系列会议讨论该管理办法,大家一致认为,为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争创“茶映南山”国家3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制定和平镇支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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