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
索引号:   051312143/2020-00255 发文时间:   2020-0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解读《和平镇支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和平镇支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主要依据

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争创“茶映南山”国家3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根据《长兴县全域旅游“龙腾”计划》、《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十一条政策意见》(长政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政策期限、奖励对象、政策内容、附则等4个部分组成。
  (一)政策期限主要内容
  明确了政策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共两年
  (二)奖励对象主要内容
  提出了本政策的奖励对象为范围文化、旅游企业、文旅项目或行政村(居)
  (三)政策内容部分主要内容
  对支持行政村(居)、企业创建旅游品牌;支持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开展对外宣传、旅游营销活动;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文化阵地建设;发展文体队伍,鼓励开展文体活动;鼓励挖掘文化特色资源;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共9方面的奖励细则和金额进行阐述。

(四)附则部分主要内容
  明确政策资金申报流程及不得享受本政策的几种情况。其他未尽事宜,由和平镇镇长任组长,文化、旅游、服务业、农村建房、林业、消防、环保、食品安全等相关条线组成的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三、征求意见反馈采纳情况及其理由

     通过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村书记、主任研讨会议,中层干部征求意见会等一系列会议讨论该管理办法,大家一致认为,为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争创“茶映南山”国家3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制定和平镇支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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