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洪峰

我的职责

协助书记分管党建工作,负责政法、改革、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共同富裕、群团、双拥、考核、“大前办” 、招商引资、县“看见办”工作。主持县委政法委工作。分管县委教育工委、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生态文明办、县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县档案馆、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联系人民武装、驻军、退役军人事务、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人口均衡发展工作。

主持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


我的简介

  沈洪峰,男,汉族,1980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
  现任职务:中共长兴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委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兼),县委生态文明办主任(兼),县社会治理中心主任(兼)

  曾任湖州市信息中心信息化管理科科长(借调市府办建设发展处),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发展处副处长,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处处长,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研究处处长,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中共长兴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中共长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党校校长、浙江省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绿色发展分院院长等职。

领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