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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5-00927 成文日期:   2025-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长政办发〔2025〕15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ECXD01-2025-0005   有 效 性:   有效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长兴县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3 16:29:5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5年长兴县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长兴县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

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梯队优化提升,鼓励企业做精做优、做强做大,培育和发展一批科技型、成长型的优质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全会工作要求,围绕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各个环节,构建“省‘雄鹰’—市‘双金’—县‘50强’—壮腰—强基—升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打造企业成长壮大良好生态,助推全县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年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达2300亿元,其中,“1+4”新兴产业总产值达1100亿元,占比达到48%左右;首位产业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值达500亿元,占比超20%;新增市“双金”企业1家,总数达到7家;新增腰部企业25家,总数达到100家;新增强基企业40家,总数达到260家;新增专精特新企业40家,总数达到240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0家,总数达到1100家。

三、工作举措

(一)优选企业梯度建库。年初对全县优质企业、当年度重大投产项目和人才创业项目开展梳理排摸,通过数据指标匹配,建立升规培育库、专精特新企业潜力库、强基培育库、壮腰培育库等4个培育库,对相关企业开展入库培育。

(二)完善培育工作机制。每月开展梯度培育库企业运行监测,每季度开展市“双金”、县“50强”预评价,对梯度培育库企业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预警企业。建立企业培育问题闭环解决机制,定期会商协调解决企业培育问题。

(三)分层分类精准指导。针对培育库企业不同阶段的资金、人才、市场推广等差异化发展需求,制定个性化培育方案,编制企业提升任务清单,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第三方服务机构专家上门指导,依法依规在项目、要素、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实现精准培育。

(四)强化培育工作考核。每季度在县工业月度例会上通报市“双金”、县“50强”预评审、梯度培育库运行及各乡镇(园区)梯度培育工作推进情况。将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纳入部门、乡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部门、乡镇(园区)推进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政策支持

(一)鼓励企业做强做大。

1.对首次入选省“雄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20万元。

2.对当年获评市“金象”、市“金牛”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奖励。

3.对当年首次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战新产业进度数据测算统计口径)的,再增加5万元。

4.对当年成功获评专精特新“小巨人”、省“隐形冠军”、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5万元。

(二)鼓励企业规模提升。

1.对壮腰培育库企业当年营业收入(不含贸易)较上年度每增长5000万元且保持一定的增长稳定期(2026年一季度产值高于2025年同期数),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度产值首次突破3亿元的腰部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2.对强基培育库企业当年营业收入(不含贸易)较上年度每增长3000万元且保持一定的增长稳定期(2026年一季度产值高于2025年同期数),给予3万元奖励;对当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的强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3.对当年度升规企业当年营业收入(不含贸易)超过2000万元部分且保持一定的增长稳定期(2026年一季度产值高于2025年同期数),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三)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1.加大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政策支持力度,对当年实施企业技术转型、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绿色化数字化改造,符合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在不突破大工业政策奖励上限前提下,可提高奖励额度1个百分点。

2.对年度达标腰部企业、强基企业,及培育库入库企业营业收入(不含贸易)同比增长30%以上的,对当年实施企业技术转型、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绿色化数字化改造,在不突破大工业政策奖励上限基础上,再提高奖励额度1个百分点。

(四)加强用地保障。

加大用地供给力度,对符合《长兴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纳入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范围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用地,允许与相邻地块一并规划,优先供应给培育库入库企业相邻产业项目。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3年8月11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兴县企业培育“壮腰工程”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长政2023〕5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库动态管理机制

2.2025年度乡镇(园区)企业梯度培育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库动态管理机制

 

一、运行机制

2025年初,对全县优质企业、当年度重大投产项目和人才创业项目开展梳理排摸,通过数据指标匹配,乡镇(园区)确认,建立培育库企业清单,壮腰培育库、强基培育库全量入库,升规培育库按照任务目标1:1.2设置培育入库数量。

每季度按照培育时序进度对培育库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未达到相应时序进度的企业经属地乡镇(园区)确认后退库。

2026年1月经企业、属地乡镇(园区)确认后,确定年度培育库,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入库,并享受相应培育库政策。

二、入库标准

壮腰培育库:上年度产值1亿—3亿元且研发投入强度3.2%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

强基培育库:上年度产值2000万—1亿元且研发投入强度3.2%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

升规培育库: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00万—2000万元的规下工业企业;当年度月度升规企业自动入库。


附件2

 

2025年度乡镇(园区)企业梯度培育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园区)

双金企业

腰部企业

强基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

升规企业

1

县开发区

1

10

16

16

42

2

和平镇

1

3

4

4

9

3

煤山镇


3

4

4

9

4

泗安镇


3

4

4

9

5

夹浦镇


3

3

3

9

6

洪桥镇


2

2

2

5

7

虹星桥镇


2

2

2

5

8

林城镇


2

2

2

5

9

小浦镇


2

2

2

5

10

水口乡



1

1

2

合计

2

30

40

4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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