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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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4-01301 发文时间:  2024-0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数据局
关于《长兴县推行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长兴县推行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县政府同意,于2024年2月23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问:1.《方案》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政策文件及地方法规,加强数据统筹管理,构建完善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促进数据应用创新,推进全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长兴工作实际,制定《方案》。

推行数据人才队伍建设,是我县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在全县各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共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问:2.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范围有哪些?

答: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范围包括县级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国有企业;有科研能力的事业单位(除一类事业单位外)、群众团体、有条件的规上企业参照设立。

问:3.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首席数据官:负责统筹推进本部门业务领域数据资源规划、采集、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统筹数字化建设,完善数据标准化管理,推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等工作。

数据专员:负责协助首席数据官谋划本单位数据工作计划,负责内部系统、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应用资源管理、数网安全等日常工作,研究数据要素服务行业产业发展的路径、案例和场景等工作。

企业首席数据官:根据《浙江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建设指南(试行)》对企业首席数据官的职责定义,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数据战略,协调各部门落实相关数据项目;整合企业内外数据,创新挖掘数据资产价值,用数据赋能社会经济发展;制定企业数据标准和政策,强化数据合规、数据治理;推广数据驱动决策的思维,提升员工数据战略能力,促进企业数据文化转型,激发企业变革。

问:4.数据专员选聘范围是什么?

答:选聘范围原则上为乡镇(街道、园区)、县级机关单位、有科研能力的事业单位和国企在编工作人员。

问:5.数据专员业务水平如何提升?

答:县数据局将负责全县数据专员业务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和考评,定期组织首席数据官、数据专员开展业务培训,积极探索培训、考评与职称评定挂钩机制;不定期检查督促数据专员业务工作落实情况,对数据专员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问:6.《方案》有哪些特色亮点?

答:一是实施范围全覆盖。《方案》明确设立首席数据官的主体包括县级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国有企业;推荐设立首席数据官的主体包括有科研能力的事业单位(除一类事业单位外)、群众团体、有条件的规上企业。对比全国范围内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的其他城市,我县提出数据人才队伍建设覆盖范围更全面,具有改革创新价值。

二是注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案》要求各单位配备2名数据专员(实行A/B岗制度),为首席数据官高效履职提供保障。同时,鼓励有科研能力的事业单位(除一类事业单位外)、群众团体、有条件的规上企业参照设立首席数据官、数据专员。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方案》明确建立数据专员评价机制,通过单位自评与县数据局复评相结合的形式,每年度划分数据专员评价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此外授予优秀数据专员相关证书,同时对不能胜任的数据专员实行动态调整。

问:7.如何做好《方案》贯彻落实?

答: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加强对《方案》内容的政策解读,让单位对数据人才队伍建设有更加深刻地认识;通过培训会、公众号等渠道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升社会各界对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的认知度。

二是抓好贯彻实施。督促各单位抓好《方案》的贯彻实施和任务落实,严格推荐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落实对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履职的支撑保障工作。

 三是注重典型引领。及时总结各单位在《方案》落地推进过程中的优秀经验做法,遴选推广典型案例,树立标杆。引导各单位结合实际创新建立工作模式、组织开展特色活动,持续深入挖掘优秀做法并加强宣传普及。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张志洋  0572-625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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