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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4-00649 发文时间: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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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长政办发〔2024〕13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推行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长兴县推行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长兴县推行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加强数据统筹管理,构建完善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促进数据应用创新,推进全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建立健全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与评价机制,努力打造一支能够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数字化人才队伍,加快提升党政干部数字素养和数字化应用水平,引导企业强化数字化思维,更好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激活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内生动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人才支撑。

二、工作要求

(一)县级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国有企业应明确1名数据工作分管领导,定岗为首席数据官,配备2名数据专员,实行A/B岗制度,其中A岗建议有相关业务能力的中层干部担任。首席数据官负责统筹管理本单位的数据、组件、应用、云资源、项目建设、信息安全(云、网、数、端)。有科研能力的事业单位(除一类事业单位外)、群众团体、有条件的规上企业可参照设立(其中事业单位首席数据官建议享受行政班子副职待遇)。

(二)各单位负责做好对本单位数据专员的日常管理,原则上数据专员不宜频繁调整。有科研能力的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及有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探索数据科研,建设数据要素重点实验室,积极推进数据资产入表,深化政企在数字产业领域的合作交流,创新数据增值服务,持续夯实产业数字化发展之基。

(三)县数据局负责全县数据专员业务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和考评,定期组织首席数据官、数据专员开展业务培训,积极探索培训、考评与职称评定挂钩机制;不定期检查督促数据专员业务工作落实情况,对数据专员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年度乡镇(街道、园区)、县级机关部门综合考核。

(四)数据专员选聘范围原则上为乡镇(街道、园区)、县级机关单位、有科研能力的事业单位和国企在编工作人员。数据专员应熟悉数字化相关工作,掌握公共数据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具有一定的大数据理论水平,全面掌握本单位业务具体流程和规则,具备数据与业务统筹分析的能力,按上级部门要求推进数字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数据专员是负责本单位数据工作的专门人员,主要负责协助首席数据官谋划本单位数据工作计划,负责内部系统、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应用资源管理、数网安全等日常工作,研究数据要素服务行业产业发展的路径、案例和场景,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筹管理内部系统。熟练应用本单位内部各类信息系统,掌握信息系统内的数据资源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对整合、贯通内部业务系统提出意见建议,为全县应用协同提供可行性建议。

(二)做好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负责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申报、建设、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依托长兴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做好业务流程管理和信息维护。积极参与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的谋划工作,熟悉信息化项目采购流程,做好省应用评价系统、ISV、日志改造等相关工作。

(三)做好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熟练操作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两化平台”),按期完成本单位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等任务。对县数据局发布的数据质量通报及时整改,根据本单位业务需求,通过“两化平台”完成数据申请、应用,对本单位发布的数据资源进行核准审批。

(四)做好应用资源管理工作。熟练操作浙江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做好IRS应用规范性编目工作。做好本单位自建应用上办上钉工作,督促开发商做好应用运维保障服务,第一时间响应应用漏洞的整改和可用性恢复等工作。加强上办应用的宣传推广。

(五)探索数据要素服务产业发展。结合产业特色,指导企业有条件地运用大数据思维、技术解决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市场等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指导企业探索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积极探索数据资产入表,全面赋能产业发展。

(六)探索运用数据辅助重大决策。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求,依托“两化平台”,开展数据挖掘、处理和分析,运用数据分析结果向所在单位提出辅助决策建议。研究适合在本单位试点、全县范围推广的创新应用场景,形成数据创新应用案例。

(七)做好数网安全保障工作。数据专员是本单位数网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数网安全保障工作,做好本单位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保障措施,编制数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确保机房、硬件、弱电、信息系统等规范管理,对全县数网安全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八)其他工作。数据专员要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每季度报送1篇大数据案例信息,每年至少报送1篇运用大数据分析的决策参考报告。数据专员要积极向上对接,加强国家、省、市平台贯通应用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补助资金及数字化试点项目。

四、组织保障

(一)重视制度落实,加快建立队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本单位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报县数据局备案。规范数据专员工作机制,依托“浙政钉”、OA系统,规范日常沟通、管理等工作流程,加强对数据专员个人信息、项目申报、服务对接、工作考核等方面的管理。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保密承诺制,加强对数据专员工作的督促落实。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通过实地考察、专班辅导、专家授课等形式,定期组织数据专员进行业务培训,以大数据创新实验基地为载体,开展政企研数字人才交流活动,推动数据增值服务向企业侧赋能。实行数据专员例会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数据专员导师“帮带”机制,通过导师“一对多”帮带,指导数据专员增强运用大数据处理和解决业务工作问题的能力。由导师带队,组建数据科研课题团队,遴选优秀课题参加各级数据治理与创新利用大赛。

(三)强化考核激励,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数据专员评价机制。通过单位自评与县数据局复评相结合的形式,每年度划分数据专员评价等级,结果同步通报各单位,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考评优秀的,结合每年申报的信息化项目实际情况与专家意见,对所在单位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方面可予以适度倾斜。联合县人力社保局授予优秀数据专员等相关证书,同时对不能胜任的数据专员实行动态调整。及时总结数据专员在日常工作及创新案例上的经验做法,通过媒体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数据增值赋能等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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