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0-00217 | 成文日期: | 2020-0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泗安镇人民政府 |
政策解读:泗安镇乡村民宿培育135工程管理办法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泗安镇为了加快实现“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林小城市建设目标,特别制定了“泗安镇乡村民宿培育135工程”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利用乡村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民宿,打造民宿集群,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好山水好民宿”品牌。通过三年的努力,计划完成一定数量的民宿建设,并不断提升民宿品质。
二、民宿界定与发展目标
政策中明确界定了泗安镇范围内的乡村民宿,包括其经营规模、建筑要求等。同时,设定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即在未来三年内,分别完成10家、30家和50家民宿的建设,形成规模化的民宿集群。
三、鼓励范围与政策扶持
政策鼓励在获得浙江省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村庄的行政村范围内,利用自有房屋或村级集体用房发展民宿。对于新落户及成功申请质量等级评定的乡村民宿,将给予相应的扶持和奖励,以推动民宿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申报要求与标准
申报民宿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包括建设设计方案、选址、安全、建筑、污染治理等。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民宿的建设和运营符合规范,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权益。
五、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民宿产业的顺利发展,政策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首先,成立乡村民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发展和协调工作。其次,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沟通,为民宿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保障。最后,积极营造健康宽松的发展环境,倡导精准发动和专业指导,提升民宿品质。
六、总结与展望
通过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泗安镇将能够更加有序地推进乡村民宿的发展,实现生态旅游与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未来,随着民宿产业的不断壮大,泗安镇有望成为生态旅游的热门目的地,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乡村风情和民俗文化。同时,民宿产业的发展也将为当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解读来源: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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