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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2/2023-01091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教育局 | |
统一编号: | 有 效 性: | 225 |
《长兴县2023年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24 14:26:59
一、意见制定的背景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动学校“阳光体育一小时”活动,培养学生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意见主要内容
1.考试项目和计分办法。202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其中现场专项测试成绩满分20分,体育平时成绩满分2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总分。现场专项测试共分两类,每位考生从每类项目中各选一项,共两项进行测试。现场专项测试采用电子仪器设备,分批次在考点集中测试。
(一)平时成绩
体育课出勤、表现分别占10%、20%,其他体育活动的出勤和表现占20%,初三年级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占50%。评定原则上分优秀、良好、及格3个等级,评定优秀计20分,良好计18分,及格计16分。
(二)专项测试项目
性别 类别 | 男生 | 女生 | ||
第一类 | 1000米 | 立定跳远 | 800米 | 立定跳远 |
第二类 | 篮球运球投篮 | 掷实心球 | 仰卧起坐 | 掷实心球 |
2.免考与缓考
免考成绩按现场专项测试总分12分计;缓考的学生在县中考体育考试结束一星期后参加县招生考试中心组织的测试。
3.考试组织与时间
体育平时成绩由各校在体育现场专项测试前完成。
专项测试由县招生考试中心于4月底前后在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解读单位:长兴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2-622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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