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3-01087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教育局 |
长兴县2023年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动学校“阳光体育一小时”活动,培养学生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考试对象
2023年高中段招生的报名考生。
三、考试项目和计分办法
202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其中现场专项测试成绩满分20分,体育平时成绩满分2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总分。现场专项测试共分两类,每位考生从每类项目中各选一项,共两项进行测试。现场专项测试采用电子仪器设备,分批次在考点集中测试。
(一)平时成绩
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由所任体育教师根据学生初中三年平时参加体育课、其他校内体育活动(包括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等)的出勤和表现,并结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初三年级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体育课出勤、表现分别占10%、20%,其他体育活动的出勤和表现占20%,初三年级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占50%。评定原则上分优秀、良好、及格3个等级,评定优秀计20分,良好计18分,及格计16分,对于个别平时表现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特别差的学生,可以评为10分及以下。
各初中学校成立相应的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校体育平时成绩的评定工作。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体育平时成绩的评定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并进行公示。体育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和成绩如实进行综合评定,所评成绩经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方有效。评定结果原则上不限定优秀、良好、及格的比例,但不得无差别给分。
(二)专项测试项目
1.选测项目
性别 类别 | 男生 | 女生 | ||
第一类 | 1000米 | 立定跳远 | 800米 | 立定跳远 |
第二类 | 篮球运球投篮 | 掷实心球 | 仰卧起坐 | 掷实心球 |
男、女考生从每类项目中各选一项,共两项进行测试,每个项目满分10分,两项总分20分。如果考生无故放弃测试,则放弃的项目成绩为零。
2.温馨提示
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针对心肺功能要求较高的项目,建议家长和考生在报考前对学生身体状况进行充分的评估。选测项目必须在同一个半天内完成。
四、免考与缓考
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可提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签字,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经学校同意,县教育局中学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可免考或缓考。免考成绩按现场专项测试总分12分计;缓考的学生在县中考体育考试结束一星期后参加县招生考试中心组织的测试。
五、考试组织与时间
1. 体育平时成绩由各校在体育现场专项测试前完成,并按附件2格式于体育现场测试前公示,也可以与现场测试成绩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2.中考体育现场专项测试由县招生考试中心于4月底前后在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育现场专项测试结束后,学校组织考生在中招平台对测试成绩进行确认。从系统内导出学生成绩在学校公示栏内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一周。
六、考务工作
1.县中招办统一领导体育现场专项测试的各项工作,并负责考点体育考试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2.县招生考试中心要选拔和培训好考评人员。亲属和子女参考的人员应回避;严格执行考教分离原则,与考生有教学和直接管理关系的教师或干部不得安排到考点工作,保证体育考试的公正、公平。
3.考点实行考场封闭管理,采用电子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杜绝考试中各类作弊事件发生,对违纪人员,按考试违纪条列处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学生各项成绩的原始材料由县招生考试中心妥善保存,以备复查。
2.个别回县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其平时成绩由报名学校与原就读学校联系考评。
3.收费标准按市、县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在中考报名时一并收取。任何学校不得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