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772563/2025-00015 | 发文时间: | 2025-03-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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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
2.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县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根据部署,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落实动态调整措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指导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医疗机构按规定使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长兴县医疗保障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长兴县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深化全县医疗保障改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长兴县医疗保障、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长兴县医疗保障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长兴县医疗保障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长兴县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长兴县医疗保障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5年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收支总预算2654.73万元。
(二)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收入预算2654.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1.52万元,增长8.66%,主要是新增省医保平台数据存储云资源、医保定点单位智慧监管服务等项目。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4.73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支出预算2654.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1.52万元,增长8.66%,主要是新增省医保平台数据存储云资源、医保定点单位智慧监管服务等项目。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7.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8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45.19万元,占46.9%;日常公用支出147.09万元,占5.5%;项目支出1262.45万元,占47.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54.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654.7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7.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82万元。
(五)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54.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1.52万元,增长8.66%,主要是新增省医保平台数据存储云资源、医保定点单位智慧监管服务等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9万元,占4.2%;卫生健康支出2427.22万元,占91.4%;住房保障支出116.82万元,占4.4%。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1.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全补记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0.4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87万元,主要用于除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64.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对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1296.6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8.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6.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2.2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24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147.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 4.95%,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 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4.95%。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7.0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3.09万元,下降26.52%,主要是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兴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汇总)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262.4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全补记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对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