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土地利用整体规划
索引号:   002571472/2023-00044 发文时间:   2023-0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煤山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流程

长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流程

 

总的交易流程:委托授权—形式审查—信息发布—征集受让方—组织交易—成交签约—结算交割—出具鉴证书—登记备案。

1、委托授权:自愿委托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流转其承包土地的,由转出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给农村产权交易机构。

2、形式审查: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对转出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受理。

3、信息发布: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根据转出方提交的资料,在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网站进行信息发布,首次信息发布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征集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公告期内,向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相关材料,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登记和资格审查。

5、组织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对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采取协议交易的方式;对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可采取拍卖或招标等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6、成交签约:交易达成后,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指导交易双方签订《长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格式文本)。

7、结算交割:交易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通过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结算,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在交易价款结算后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农村产权交易凭证。

8、出具鉴证书: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凭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结算交易凭证,出具《长兴县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

9登记备案:成交后,交易双方持申请书、身份(或资质)证明、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交易鉴证书以及发包方书面证明等材料到农村土地承包工作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办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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