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编外人员招录
索引号:   002571800/2025-00145 发文时间:   2025-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人力社保局
长兴县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6名,高中段事业单位报备员额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3日之后出生)。

2.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的户籍不限;普通高校2025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限浙江省内户籍,普通高校历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限长兴生源或长兴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 

(二)招聘对象要求

1.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23、2024、2025届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3、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6月13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025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业2025届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专业不限。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2025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历届毕业生须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2007年县教育局招聘的编外农村教师。报名时要求报考的学科与其所学的专业或者与其曾任教的学科一致(由现工作单位出具曾任教学科证明),且报考中学学科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学科要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1982年6月13日之后出生。

7.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高中段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的电子商务、烹饪、电气自动化、机械岗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考生须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3日下午17: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1门学科。



   (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于6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长兴县教育局3号楼二楼大会议进行现场资格复核。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3.报名表1份(可在“来了码”系统中打印);4.教师资格证书(有就提供);5.毕业证书;6.学位证书;7.报名时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8.《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9.《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生提供);10.师范类学生证明(师范生提供)。以上10项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他均需现场审核原件后交复印件,请报名人员自行准备好所有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核时材料提供与线上提供材料不一致,或不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不能进入考试环节。


(三)报名中如出现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四、考试

1.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时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书面通知发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3.面试。按指定内容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和面谈(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普通学科岗位备课、微型课、面谈各占20%、60%、20%。含技能学科岗位(音乐、体育、美术、电子商务、烹饪、电气自动化、机械)备课、微型课、技能测试各占20%、40%、40%。

对照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为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上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上微型课成绩相同时,备课成绩高者为先。

(三)笔试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录用

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县人民政府网、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学校。并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报备员额人员使用事业单位报备员额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不得调离长兴县教育系统。  

 七、有关说明

1.因考试违规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应(历)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解除人事关系。

4.录用人员具有的教师资格低于任教学段,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按时取得的无条件服从组织重新分配岗位。

5.本公告由长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6.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附件:《岗位需求表》                               

长兴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岗位需求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一、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6人)

中小学语文

3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中国语言与文化、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新闻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

中小学数学

3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小学教育(数学)、学科教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中小学英语

1

英语、英语教育、英语语言文学、翻译(英语)、商务英语、小学教育(英语)、学科教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

初中社政

2

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政治、经济学与哲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历史,学科教学(政治)、课程与教学论(政治)

历史、历史学、历史教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专门史、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学科教学(历史)

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课程与教学论(地理)、学科教学(地理)

义务段科学

1

物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电气类、机械类、力学类、学科教学(物理)、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化学类、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学科教学(化学)、课程与教学论(化学)、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学科教学(生物)、课程与教学论(生物)、科学教育

中小学音乐

1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学科教学(音乐)、课程与教学论(音乐)、音乐

中小学体育

2

运动训练、体育教育

中小学美术

1

美术学、绘画、中国画、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学科教学(美术)、课程与教学论(美术)

心理健康教育

1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学习心理与发展、危机心理与应急管理、学校心理学

特殊教育

1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

二、事业单位报备员额教师(8人)

语文

1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中国语言与文化、学科教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新闻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

电子商务

1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电子商务语言与文化、物流管理与电子商务

烹饪

1

烹饪与营养教育、烹饪与餐饮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科学、烹饪(中式烹饪)

体育

2

运动训练、体育教育

电气自动化

1

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信息科学技术、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智能控制技术、工业工程、智能装备与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机电技术教育、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智能控制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设备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智能装备安装与调试。

机械

2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工艺技术、职业技术教育(加工制造)、数控加工、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机电技术教育、机械电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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