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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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71536/2024-00158 发文时间:   2024-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中共长兴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屈佳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经党组研究决定:
  屈佳乐同志任农村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科科长;
  潘伟平同志任计划建设科(监督科)科长;
  沈瑜伟同志任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和平水库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魏小丽同志任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吴欣欣同志任水文站副站长;
  郑红燕同志任水资源管理科(节约用水办公室)科长,免去其太湖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中层正职)职务;
  朱伟华同志任太湖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中层正职),免去其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于志远同志任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农村水利与农村饮用水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范晓燕同志任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祖鹏同志水资源管理科(节约用水办公室)科长职务;
  免去曹晓峰同志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范晔同志水文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易梦同志办公室(法制科)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长兴县水利局党组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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