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财政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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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71368/2025-00019 发文时间:   2025-03-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长兴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预算编制报告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长兴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是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长政发〔2024〕14号)设立,执行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牵头管理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

二、安排原则

(一)安排依据

主要分配依据有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长政发〔2024〕1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长农产办发〔2024〕3号)等配套实施办法

(二)安排程序

1.组织申报。乡镇(街道、园区)组织主体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和相应佐证材料。

2.材料审核。乡镇初验,由县级农业专项小组复核,县农产办牵头组织抽检审核,最后年度资金安排方案提交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3.信息公示。年度资金安排方案经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要求进行公示

4.资金划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下达文件拨付资金

三、2024年度主要项目安排使用说明

长兴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预算安排2700万,至2024年12月,实际兑现资金2615.85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96.88%。

1.安排用于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方面资金780万元,实际支出592.41万元(减少部分主要用于支持重大中心工作和乡村创客及优秀人才培育)。其中,支持“未来农场”创建奖励80万元、推进农业重点项目94万元、深化农产品品牌建设258.41万元,提升农事节庆水平160万元。

2.安排用于争创农业高质量发展特色方面资金930万元,实际支出962.46万元。其中,加强示范基地建设380.10万元,创强高质量发展主体307.42万元,增强高质量发展支撑274.94万元。

3.安排用于强化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方面资金690万元,实际支出719.26万元。其中,持续改善农业生态162.65万元,筑牢农产品安全底线345.17万元、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211.44万元。

4.安排用于其他相关补助方面300万元,实际支出341.72万元。其中,扶持林业产业发展221.27万元,支持重大中心工作120.45万元。

四、2025年度主要项目预算说明

2025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总计270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重点695万元,争创农业高质量发展特色1060万元,强化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600万元,其他相关补助345万元,安排的主要项目有

1.安排用于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方面资金695万元。一是打造农业重点平台,安排100万元。大力推进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六大农业产业聚集区等重点引领性园区平台建设;二是推进农业重点项目,安排275万元。重点扶持市级农业“大好高”项目、全产业链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三是深化农产品品牌战略,安排320万元。重点支持“长兴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用于区域公用品牌日常运营、渠道拓展、宣传推广等项目。

2.安排用于争创农业高质量发展特色方面资金1060万元。一是建设高质量示范基地,安排470万元。高标准建设一批标准化、生态化、智慧化、集约化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重点支持“未来农场”和星级农业示范园建设;二是创强高质量发展主体,安排375元。重点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主体示范创建,推进主体科技创新;三是增强高质量发展支撑,安排215万元。重点是种质资源保护,开展创新试验,推进县校合作和“乡村人才振兴”工作。

3.安排用于强化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方面资金600万元。一是持续改善农业生态,安排100万元。重点是加强地力提升和土壤安全利用,支持创建低碳生态农场,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二是筑牢农产品安全底线,安排300万元。重点推进标准化建设、农产品安全检测、绿色食品认证和“两化”试点创建;三是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安排200万元。重点对钢管大棚、芦笋价格指数、葡萄价格指数、渔业互助、政策性渔业、湖羊养殖等保险及蜜蜂养殖风险救助专项基金给予补助。

4.安排用于其他相关补助方面345万元。一是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安排210万元。重点支持发展林下经济,支持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二是支持重大中心工作,安排100元。重点对政策条款未涉及但对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起到重大促进作用的或上级有明确要求的相关临时性重点工作予以补助;三是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安排35元。重点用于第三方开展农业项目评价工作。

五、绩效目标(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1)

高质量引进一批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优势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大规模化产业基地和品牌创建奖补扶持力度,壮大产业规模,推动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长兴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预算表

2.长兴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预算科目

支出表


附件表1    

长兴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预算表

单位名称:长兴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专项资金名称

长兴县农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管理部门

长兴县农业农村局

财政部门对口处室

农业科

2025年预算额度

2700

序号

项目内容(按项目填列或按使用方向再分类)

2024

2025

项目绩效目标

安排依据(文件和文号)

政策内容

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执行数

预算数

简述

1

进一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高质量发展重点

592.41

695

推进重点引领性园区平台建设全面完成煤山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验收工作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打造农业重点平台大力推进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六大农业产业聚集区等重点引领性园区平台建设

100

进一步推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新认定市级“大好高”项目20个

推进农业重点项目。对新认定市级农业“大好高”项目的,每个奖励3万元,新获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精品园)的,每个奖励2万元,其中,当年竣工的新认定的市级农业“大好高”项目并获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精品园)的每个追加奖励1万元。对新建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和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延链、补链、强链的全产业链发展重大项目,根据实际投资及对全县农业产业带动效果予以补助。

275

做大做强“长兴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进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

深化农产品品牌战略。支持“长兴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安排不超过200万元用于区域公用品牌日常运营、渠道拓展、宣传推广等项目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评比等活动,推进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

320

争创省重点2个,市重点4个,县重点4个。

对被列为省级重点农事节庆活动并在全省有重大影响力的,每个最高补助30万元;对被列为市“月月农”或全县重点的,每个最高补助15万元;对带动地方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区域性农事节庆活动,每个最高补助5万元

120

2

农业高质量发展特色

962.46

1060

建设高质量示范基地8,创建市级“未来农场”4个、星级农业示范园10个。

建设高质量示范基地。高标准建设一批标准化、生态化、智慧化、集约化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支持“未来农场”创建,对通过市级“未来农场”验收认定的每家奖励20万元支持开展星级农业示范园创建,对首次获评县农业现代化星级示范园的每家奖励3万元,复评加星的再奖励1万元。

470

争创省级数字农业工厂3家、全程机械化应用示范基地3家、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设备补助项目6个。

创强高质量发展主体。对新认定的省级数字农业工厂、省级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每家奖励3万元;对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被新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每家奖励3万元;对县内农业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家在享受县科技条线政策的基础上追加奖励10万元;对本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完成生产性设备投资30万元以上的(不含税),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30万元。

375

加强本土优良品种保护、培育和开发利用,推进长兴紫笋茶新品种选育,开展农业科技试验项目5个。

增强高质量发展支撑。重点是种质资源保护开展创新试验,对实施的农业科研科技创新试验个人项目每个补助3万元、团队项目每个补助6万元;安排不超过30万元用于粮油、紫笋茶、胥仓雪藕、长兴青梅、太湖花鳖等本土优良品种的种质资源保护、培育和开发利用。

215

3

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

719.26

600

推广化肥定额模式应用,巩固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创建低碳生态农场5家;推进40个渔业养殖区域尾水治理工作。

持续改善农业生态。重点是加强地力提升和土壤安全利用支持创建低碳生态农场,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农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00

农产品例行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争创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1个、新增绿色食品20个以上、创建“两化”试点场5

筑牢农产品安全底线。重点推进标准化建设农产品安全检测;支持绿色食品认证和“两化”试点创建,对当年新认证的绿色食品奖励3万元,对成功创建“两化”试点场每场奖励2万元,对当年新认证的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奖励10万元。

300

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应对自然灾害、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定农民收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重点对钢管大棚、芦笋价格指数、葡萄价格指数、渔业互助、政策性渔业、湖羊养殖等保险及蜜蜂养殖风险救助专项基金给予补助。

200

4

其他相关补助方面

341.72

345

进一步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创建精品花木容器化示范基地5个、高品质竹笋培育示范基地1个、毛竹笋用林早出丰产覆盖基地6

推动林业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发展林下经济,支持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210

进一步推进农业宣传、农业普法、农业安全生产、对口帮扶等工作。

支持重大中心工作。重点对政策条款未涉及但对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起到重大促进作用的或上级有明确要求的相关临时性重点工作予以补助

100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程验收和财务审计100次以上,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提升。

加强项目规范管理。重点用于第三方开展农业项目评价工作。

35

合计


2615.85

2700


备注


附件表2

长兴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预算科目支出表

                                                                                                                   单位:万元

专项资金名称

长兴县农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管理部门

长兴县农业农村局

财政部门

对口处室

农业科

2025年预算额度

2700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2025

预算数

备注

科目名称

科目名称

1

213

01

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90

农业农村局

2

213

01

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10

自规局

3

213

01

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0

供销社

4

213

01

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12

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7

科技局

5

213

01

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5

市场监管局

6

213

01

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

李家巷镇

7

213

01

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5

泗安镇

8

213

01

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

和平镇

9

213

01

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

龙山街道

10

213

01

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

吕山乡

11

213

01

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

虹星桥镇

12

213

01

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

水口乡

合计

270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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