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71560/2024-00018 | 发文时间: | 2024-0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公安局 |
县局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
黄辉同志兼任扫黑大队大队长,免去兼任的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彦君同志任政治处副主任,免去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熙民同志任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主任,免去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薛康同志任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森林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陆敏同志任指挥中心(反恐怖大队)主任(大队长),免去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陈杰同志(1986年5月生)任情报中心政治教导员,免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科技信息科)政治教导员职务;
吴磊同志任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政治教导员,免去刑事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陈杰同志(1980年6月生)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科技信息科)大队长(科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副政治教导员职务;
吴威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科技信息科)政治教导员,免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科技信息科)大队长(科长)职务;
蒋俊杰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扫黑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张向阳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包林松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司雨同志任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雉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焦国骏同志任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行动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厉华同志任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扫黑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赟同志任禁毒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城东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相昊同志任行动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方晖同志任行动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行动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邹宏锦同志任森林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李国明同志任预审办案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画溪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马云同志任扫黑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煤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赵广寅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进飞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交通警察大队小浦中队中队长兼小浦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费颖杰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副政治教导员,免去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章旭东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图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张文宝同志任拘留所所长,免去情报中心政治教导员职务;
尚贤刚同志任煤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小浦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刘小华同志兼任交通警察大队金夹中队中队长、夹浦派出所副所长;
王志强同志任和平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政治教导员职务;
郭庭安同志任画溪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水口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郭培权同志任林城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伟平同志任小浦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练佳同志任水口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林城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相娇娇同志任图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城东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晓红同志任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副主任;
臧力同志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朱艳同志任警务督察大队(审计室)副大队长(副主任),免去雉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章进同志任警务督察大队(审计室)副大队长(副主任),免去水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谢易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朱渝同志任指挥中心(反恐怖大队)副主任(副大队长);
林萍同志任情报中心副主任;
臧健龙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科技信息科)副大队长(副科长);
徐政同志任情报中心副主任;
徐俊扬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杨忠煜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预审办案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吴锡晋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孙盛豪同志任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周斌同志任行动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泗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甘宁同志任行动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戴斐同志任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童移超同志任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夹浦所副所长职务;
郑希安同志任预审办案大队副大队长;
胡建祥同志任扫黑大队副大队长,免去洪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钱亚东同志任扫黑大队副大队长;
毛伟力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旅游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小浦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蒋云晖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旅游警察大队) 副大队长,免去夹浦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周建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旅游警察大队) 副大队长,免去城东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周欢娣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画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施旭飞同志任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向琳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法制宣传室主任,免去交通警察大队泗安中队政治指导员职务;
刘锋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警务督察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科技管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周优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科技管理中队中队长;
陈均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辆管理所所长;
梅岳勇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辆管理所政治指导员,免去交通警察大队城东中队中队长职务;
吴法根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雉城中队中队长职务;
林国将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治理中队中队长,免去泗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董伟刚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雉城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画溪中队中队长兼画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静文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雉城中队政治指导员,免去交通警察大队警务督察中队中队长职务;
周会鑫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城东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煤山中队中队长兼煤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韩家强同志任看守所副所长,免去和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孙健同志任拘留所副所长,免去煤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威同志任雉城派出所副所长,免去煤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伟立同志任雉城派出所副所长,免去泗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韩承霖同志任雉城派出所副所长,免去虹星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锋同志任城东派出所副所长,免去画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吴光敏同志任城东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图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江明凯同志任城东派出所副所长,免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科技信息科)副大队长(副科长)职务;
陈杰同志(1988年11月生)任城东派出所副所长,免去洪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利明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煤山中队中队长兼煤山派出所副所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虹星桥中队中队长兼虹星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凌晨同志任煤山派出所副所长;
左有强同志任煤山派出所副所长,免去扫黑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姚亮同志任李家巷派出所副所长;
杨国杰同志任李家巷派出所副所长;
应文杰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李家巷中队中队长兼李家巷派出所副所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泗安中队中队长兼泗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董露同志任和平派出所副所长;
施佳琪同志任和平派出所副所长;
李吉同志任和平派出所副所长;
罗意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泗安中队中队长兼泗安派出所副所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洪桥中队中队长兼洪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龙同志任泗安派出所副所长,免去扫黑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俞佳新同志任泗安派出所副所长;
许小伟同志任泗安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和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唐利超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泗安中队政治指导员;
徐佳同志任夹浦派出所副所长;
范政赟同志任夹浦派出所副所长;
杨奇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金夹中队政治指导员;
顾宽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画溪中队中队长兼画溪派出所副所长,免去李家巷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谢瑛琪同志任画溪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和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范竟成同志任画溪派出所副所长;
王国云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林城中队中队长兼林城派出所副所长;
朱云同志任林城派出所副所长;
朱翀同志任林城派出所副所长;
梅源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小浦中队中队长兼小浦派出所副所长;
叶荣星同志任小浦派出所副所长;
司恩泽同志任小浦派出所副所长;
张聪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洪桥中队中队长兼洪桥派出所副所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金夹中队政治指导员职务;
许子立同志任洪桥派出所副所长;
牟铖韬同志任洪桥派出所副所长;
沈凯同志任虹星桥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杨天文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虹星桥中队中队长兼虹星桥派出所副所长;
陶江佳同志任虹星桥派出所副所长;
潘龙平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水口中队中队长兼水口派出所副所长;
吴泽人同志任水口派出所副所长;
卞耀斌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图影中队中队长兼图影派出所副所长;
沈彦翔同志任图影派出所副所长;
吴建波同志任图影派出所副所长;
陈伟平同志任铁路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城东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胡俊涛同志任铁路派出所副所长,免去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叶杨同志兼任的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培芳同志出入境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戚亚平同志兼任的李家巷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丁祎同志兼任的交通警察大队法制宣传室主任职务;
免去胡毓团同志警务督察大队(审计室)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臧仲宇同志指挥中心(反恐怖大队)副主任职务;
免去洪卫华同志治安管理大队(旅游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祁国锋同志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辆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沈海健同志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辆管理所政治指导员职务;
免去王银芳同志交通警察大队雉城中队政治指导员职务;
免去赵勇同志看守所(拘留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陈军宏同志看守所(拘留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李德运同志交通警察大队李家巷中队中队长兼李家巷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沈永兴同志交通警察大队金夹中队中队长兼夹浦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殷为民同志林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朱卫斌同志交通警察大队林城中队中队长兼林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章颋同志小浦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沈亮同志虹星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小明同志交通警察大队水口中队中队长兼水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史斌同志交通警察大队图影中队中队长兼图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中共长兴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