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本级非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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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522002571202A/2025-1010322765 | 成文日期: | 2025-11-1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 |
| 统一编号: | 有 效 性: |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8 16:2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规定,对《长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长政发〔2024〕55号)中的部分条款做如下调整:
一、长政发〔2024〕55号第9点“力推企业挂牌上市”中“对服务新三板挂牌企业表现优秀的协会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及“支持省资本市场普惠服务试点,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购买资本市场普惠服务”保留,其余均废止。
二、废止长政发〔2024〕55号第10点“力推企业直接融资”。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