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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聘用人员(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6 来源:长兴县人力社保局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长兴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聘用人员(公务用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招录人数

编外聘用人员(公务用车驾驶员),招录人数为1人。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无违法犯罪、开除公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情形。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长兴户口或长兴生源。

(三)男性,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9日以后出生)。要求近五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熟练掌握车辆驾驶知识、技能,持有C1及以上级别机动车驾驶证,距初次领证时间5年及以上,并且从事C1及以上车型职业驾驶经历2年及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3月17日(7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长兴县司法局政治处(长兴县兴国商务楼2号楼12层12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长兴县司法局公开招录编外聘用人员(公务用车驾驶员)报名表》(见附表)后前往长兴县司法局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长兴县司法局驾驶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正反打印,并贴上或彩印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2年以上职业驾驶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技能考试与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技能考试包括理论(科目四)和实地考试(科目三)。技能考试中理论考试与实地考试成绩各占50%。按照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技能考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持B1以上(含B1)级别机动车驾驶证者或退役军人的,符合条件之一,按1分加分计入考试总成绩。如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总成绩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技能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学习工作经历计算到2026年3月9日,户籍以报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长兴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572-6050912。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附件:长兴县司法局公开招录编外聘用人员(公务用车驾驶员)报名表.docx


长兴县司法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