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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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决策部署,以“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标杆县”为总目标,以打造“长三角农产品优选地、新时代和美乡村标杆地、现代化共富共享先行地”为三大定位,全力推动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7.05亿元,增幅5.4%(增幅全市第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731元,同比增长6.6%;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1.52。

(一)聚力责任落实,夯实稳产保供基本盘。抓好粮食生猪稳产保供,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43.32万亩、总产量18.93万吨,常规粳稻单产在全省粮油作物高产竞赛中排名第2;全县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0.7万头,成功创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2家、国家级无布病小区2家。全年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套合面积26.6万亩,套合率82.76%。

(二)聚力转型升级,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持续深化六大产业聚集区建设,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做优做强现代农业园区。全年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累计引进千万元以上乡村产业项目41个、亿元以上10个。入选全省首批“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漾荡河蟹被评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三)聚力迭代升级,提升和美乡村品质内涵。深化实施“千万工程”,统筹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五美联创”。完成续建组团式未来乡村2个、省级未来乡村4个、和美乡村达标村52个和第十批省级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利用一般村4个等项目;梯次分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完成22个整治村销号工作,同时完成高标准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农村资源化站点(中心)技改提升各1个、农村垃圾分类集置站点13座等内容。

(四)聚力扩中提低,拓宽强村富民共富路径。坚持创新增收,突出项目引领,不断拓展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全县村均经营性收入达200万元,年经营性收入高于80万元村占比达100%。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7551元,同比增幅10.9%,实现人均增收1.98万元。以农创客培育为抓手,着力打造“一镇一业一团队”品牌。全年新增农创客414人,新培育乡村CEO29人、省乡村工匠6人,培育湖州市示范创客团队7个(全市最多)。

(五)聚力生态高效,厚植农业绿色发展优势。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攻坚行动为抓手,成立全省首家秸秆综合利用联盟,成功创建湖州市首家省级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入选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全市唯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获李岩益副省长批示。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养殖尾水治理,建立沼液循环应用示范基地,有序推进泗安镇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和牛蛙养殖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