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场所设立审核公示
兹有长兴奚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事项,《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D5HRQ03(1/1)。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将该申请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 称 | 长兴奚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拟设立地址 |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8号{证明材料有“浙(2023)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28423号,证明该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作为长兴奚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可安全正常使用。房屋产权属长兴奚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有。 | ||
经营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项目 | 歌舞娱乐活动 |
场所面积 | 210平方米 | 使用性质 | 商业服务 |
拟任经营者 | 姓名:奚建斌,性别:男,出生年月:1971年7月18日,籍贯:浙江长兴 | ||
拟任经营负责人 | 姓名:沈建强,性别:男,出生年月:1990年3月4日,籍贯:浙江长兴 | ||
公示日期自2026年1月28日16时起至2026年2月10日16时止。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请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力,可以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本局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讯地址:行政中心D-5楼
联系人:李婧凝,联系电话、传真:0572-6035705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1月28日
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