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长兴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拟兑现情况
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提升,进一步加快全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长政发〔2024〕68 号)文件精神和企业申报情况,由县发改局与财政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共同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第一批)给予政策奖励(不含旅游业、文化产业与电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72-6151189。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