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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8-12 来源:县委政法委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政法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研究。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巡察整改有关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全盘接收,做到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不推责。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清单。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靠前指导,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三是坚持立行立改,狠抓整改实效。将巡察整改与日常政法工作有机结合,注重长效机制建设,通过举一反三的形式,把整改面上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以点带面、上下联动,真正实现问题整改一批、机制固化一批、制度完善一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巡察反馈问题25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4个,提醒谈话1人,新制定方案、制度10项,完善制度4项。

一、关于“深化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发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坚持滚动排查、领导包案、会商研判等机制,持续攻坚“两重”案件。有序开展预付式消费风险防控,通过建立事前联审、事中监管、事后联处全链条机制创新,扎实推进预付式消费风险防范工作。

(二)培育“法护营商”品牌。深入挖掘“法护营商”工作亮点,集中力量培育推广三级联动综合治理执行难等具有长兴政法辨识度的“法护营商”子品牌。

(三)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实现涉法涉诉信访全链条闭环管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依法整治法律服务市场突出问题,推动建立覆盖法律服务全业务、全流程、全要素的治理工作体系。

 二、关于“谋划推进平安长兴建设仍需进一步聚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施和谐善治深化行动。将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纳入2025年县委“三个年”行动,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领域等的检查监督,统筹协调平安建设各成员单位开展平安建设攻坚。制定《2025年长兴县法护校园工作要点》,并在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专题部署。

(二)深入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对全县乡镇(街道、园区)进行实地调研,结合中央、省、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全面指导县乡村综治中心建设,并创新打造重点单元综治中心建设。截至目前,综治中心建设已完成县级1个,乡级16个,村级276个,重点单元8个。

(三)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方针,建立矛盾纠纷预测预警、化解稳控联防联动、排查化解责任三项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深做实社会矛盾风险协同处置工作,县级层面组建并实体化运行专班,全力落实分析研判,精准确定风险等级并流转交办,形成有效工作闭环。

三、关于“巩固新时代‘五最’政法铁军教育整顿成果仍需进一步加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能力提升。结合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政治轮训工作相关规定要求以及长兴政法系统实际,制定《长兴县政法系统青年干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严明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能力。

(二)拧紧干部责任链条。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修订《中共长兴县委政法委员会股级及以下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加强干部保密工作意识,实现保密承诺“六个不”签订全覆盖。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制定《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从班子成员到一般工作人员,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全面落实个人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制度,做好提醒和实时收集工作。认真完成县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同时,对干部廉政档案进行更新完善,确保信息齐全,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部署,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学习。将“党纪教育一刻钟”纳入委务会议议程,深入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有关案例通报等。

五、关于“内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过紧日子通知要求,对公务用车、差旅支出等经费支出严格要求,做到非必要不派车,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规范合同管理。完善《长兴县委政法委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流程,明确合同签订要素。同时强化干部思想意识,要求全委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学习《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规范采购流程。对财务制度的执行规范进行深入学习了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六、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机制,加强培训。完善《长兴县委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销手续。定期召集财务人员开展财务规章制度学习,提高财务人员能力水平。

(二)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厘清报销列支范围,规范经费支出,每季度开展财务列支自查,对所有支出凭证进行自查自纠,强化过程监管与责任追究,确保财务支出合规。

七、关于“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中共长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内容、程序和纪律要求,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严格落实“参会必发言”“末位表态制度”,逐人逐项发表意见并规范会议记录。

(二)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对于重大事项决策、中层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内容,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杜绝决策程序倒置情况的发生。

八、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符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和群众认可。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录,确保关键节点不遗漏,相关制度执行到位、规范到位。

(二)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人事条线干部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再次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和政策理解能力。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定期对档案进行复查和维护。

九、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支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格规范执行支部改选工作。

(二)严肃支部组织生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抓,与结对社区联合开展民法典进万家、送平安等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加强会议方案、学习研讨、征求意见等环节审核把关,班子和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下一步,县委政法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平安政法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定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长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突出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反馈的问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着力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的笼子,建立长效机制。把落实巡察整改融入工作日常、融入职能职责,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为奋力开创“富美长兴”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法保障。三是坚决严明纪律规矩,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纪律教育、提升规矩意识,坚决发扬领导干部求真务实的作风,常态长效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抓实廉政教育,强化警示教育,不折不扣、全面高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堵塞漏洞,从源头防止巡察发现的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6225561;邮政信箱:长兴县行政中心B座4楼,邮政编码:313100;电子邮箱:31392789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