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4〕27号)《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清单的通知》(浙文物函〔2024〕1282号)文件精神,长兴县博物馆上报的圣井保护整治工程,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上报的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之政治部旧址修缮工程、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馆藏纸质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已被纳入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6月27日(7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县文广旅体局文物科联系,联系电话:0572-6151659。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19日
附件
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分配表
单 位 | 项 目 | 补助金额 (万元) | 备注 |
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 | 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之政治部旧址修缮工程 | 123 | |
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馆藏纸质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 120 | ||
长兴县博物馆 | 圣井保护整治工程 | 27 | |
合 计 | 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