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自然资源所
单位名称 | 长兴县自然资源所 | 法定代表人 | 刘金方 |
住所 | 长兴县兴国商务楼3号楼 | ||
开办资金(万元) | 2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9.97 | 期末数(万元) | 19.97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乡镇(街道、园区)做好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表土剥离再利用等工作;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湿地和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技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22MB1F81571W | 举办单位 |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党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理论武装,定期落实理论学习制度,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属地乡镇(街道)党组织开展的党建活动;根据承担的职责认真梳理“微权力”清单,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二)依法行政指导各分驻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发现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及时予以制止,落实“双抄告”;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变化动态巡查和监测工作;结合“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开展拉横幅、播视频、现场发资料等宣传活动;完善自然资源信访制度,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三)保障发展配合业务科室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规划修编的相关基础工作,并做好相关文件、数据、图片归档保存工作;指导各分驻自然资源所协助做好土地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监测工作;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做好土地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监测工作。(四)服务群众配合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村发展留用地开发、土地整理、设施农用地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开工作,做到批前、批后公告;深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建立健全与对口行政村(社区)、辖区企业的联络制度,主动开展“三走三进”活动,密切“三服务”落实。(五)内部管理强化各分驻自然资源所落实湖州市自然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执行各项基本制度,督促全体人员提升执行力。(六)取得的主要效益1、实现市局复核自然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完成率100%。其中和平自然资源所和虹星桥自然资源所荣获全市自然资源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2、落实好星级清廉自然资源所建设,打造出一批有本地特色的清廉自然资源品牌,基层所干部作风有效转变。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是党建和业务的融合力还不够,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优势效应还未充分体现。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倾向,因此在谋划和推进工作时就难以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组织力还不够,党建工作基层基础还不够牢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上热中温下凉”等情况。 |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继续加强党务干部党务知识及操作流程的系统培训,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不断夯实党建基础、扩大特色党建品牌影响力,打造自然资源铁军队伍。(二)强化业务能力提升。保持学习常态化,在加强理论学习之际,培训学习地质灾害防治、土地确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保护耕地红线、政务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通过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提高基层所人员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三)认真落实业务工作。围绕局重点工作,做好各项自然资源保护和保障工作。以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配合推动耕地保护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力推进土地整改项目,服务属地政府乡村振兴。协助开展日常巡查监管,配合违法案件查处、协助开展案件曝光工作;协助开展设施农业用地、表土剥离、标田置换、永久基本农田占补、土地整治项目报备、耕地后备源调查和“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等日常工作。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