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 | 长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卢吉 |
住所 | 长兴县龙山街道太湖中路128号 | ||
开办资金(万元) | 1125.0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233.27 | 期末数(万元) | 1243.17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全县各项养老保险的申报、登记、变更、转保、退保等各项业务服务。承担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个人权益记录、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准支付等业务具体经办工作;承担业务经办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的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对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业务的指导服务工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22471260554J | 举办单位 |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长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业务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管理、经办、服务业务。承担着全县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负责相关社保基金的支付和管理、经办相关险种的参保业务,组织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2024年度,我单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推进社保扩面提质。2024年,长兴县结合省市工作部署,以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建设为总目标,实施社保扩面增效1336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重点围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净增参保缴费人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4年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397298人,较2023年末净增参保128216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8072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275108人。根据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将超龄人员等七类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截至2024年底,特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5816人。(二)推进各类政策执行到位。一是完成工伤保险费率上浮工作。根据各用人单位2023年度工伤保险基金的支缴率和浙人社发〔2023〕58号的规定,2024年2月对部分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了上浮。二是完成2024年度预发转计发工作。2025年1月份开始着手2024年度退休人员预发转计发工作,完成职工养老保险非征地人员预发转计发4019人,被征地转职保退休人员预发转计发1058人,征地参城乡高档次退休人员预发转计发61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预发转计发工作暂未开展,待省市通知后执行。三是完成2024年度调待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待遇持续提高,为7.6万名城乡居民调整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调整至360元/月;11月起,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从1105元/月提高到1145元/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21”连增,为12.6万名企业职工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待遇,人均增发养老金87.83元/月;为6605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待遇,人均增发养老金178.01元/月。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社保服务水平有待提升。随着社保覆盖面的逐步扩大,社保经办力量不足,低保及残疾等部门间数据共享无法满足制度执行的需要等系列问题,阻碍了社保制度高效运行。 | ||
四、下一步打算 | 促进经办服务水平提升。贯彻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规范经办、优化服务、保障安全、维护权益、促进公平,着力健全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加强与税务、医保、民政等部门业务协同,归集共享信息,解决证明材料、数据共享、跨省经办等堵点难点,通过“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丰富服务模式,针对不同人群对社保经办服务的个性化需求,找准切入口、着力点,积极探索打造“15分钟社保服务圈”,推进社保经办服务由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向增值化、赋能化转变。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09月19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