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兴县卫生监督所)
单位名称 | 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兴县卫生监督所) | 法定代表人 | 张湘江 |
住所 | 长兴县龙山街道双拥路87号 | ||
开办资金(万元) | 4709.28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4673.85 | 期末数(万元) | 4709.28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救灾防病的应急工作;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健康相关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为全县公共卫生疾病防制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承担全县医疗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健康、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控等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法制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227707097536 | 举办单位 | 长兴县卫生健康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举办单位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规范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2024年,共报告我县甲乙类传染病10种1879例,发病率为279.75/10万(去除新冠后,发病率为199.35/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63.67%;丙类传染病4种13193例,发病率为1964.21/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51.56%。今年以来,我县每月传染病报告质量综合率均为100%。按要求持续、系统开展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共撰写传染病疫情监测简报28份、传染病监测预警周报13份,完成风险评估报告6份、预警提示单6份。规范处置传染病疫情,累计开展流行性出血热、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登革热等疫情处置32起,报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起,未引起大规模流行。规范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全县各预防接种门诊开展疫苗接种共计284419剂次,其中免疫规划疫苗接种169036剂次,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115383剂次,未发生预防接种差错事故。2.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治水平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共完成各类培训12次,指导32场次。深入推进慢阻肺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全县共开展重点人群慢阻肺问卷初筛4660人,肺功能检查1263人,肺功能检查完成率100%。全面推进“四高”患者健康管理项目,完成400名目标人群基线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管理高血压患者87346人,规范管理率70.79%,血压控制率72.99%;共管理糖尿病患者23718人,规范管理率70.21%,血糖控制率62.02%。3.扩大艾滋病重点人群筛查检测依托职业体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累计开展流动人群、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艾滋病扩大检测18.59万人次,全人群检测率约27.68%,推进男性中老年人群艾滋病检测工作,完成检测59047人次,占该人群40.65%。新报告确证病例27例,累计报告540例,本地现存活患者333例,治疗率99.70%,CD4检测率99.4%,病载检测率96.04%,治疗有效率97.08%。对具有极高、高传播风险的病例加强个案管理和随访干预,提高其抗病毒治疗依从性,截至12月底极高传播风险病例1例,高传播风险病例20例,中传播风险病例18例,传播风险下降率54.35%。4.规范开展丙肝、麻风、性病防治工作对既往丙肝患者开展追踪随访,动员治疗工作,至2024年底,既往患者抗病毒治疗率74.12%。2024年度新报告长兴县丙肝确诊病例29例,抗病毒治疗率为82.76%,丙肝核酸检测率100%。麻风可疑症状上报任务完成率100%,通过APP上报60例可疑症状病例,现存活治愈麻风病例46例(完成随访46例)。累计报告梅毒121例,较去年下降7.63%。报告淋病89例,较去年下降4.30%。5.稳步推进血防工作开展查灭螺工作,全县11个乡镇/街道59个村开展查螺工作,有螺环境灭螺作业同步跟进。细化监测,联合县公安局对来自未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县(市、区)的流动人口开展摸排查病,共摸排出目标人群8433人,累计对其中4680人开展筛查,结果均为阴性。联合煤山卫生院在煤山村和新槐村两个国家监测点开展风险监测,累计检测钉螺1735颗、野粪4份,结果均为阴性。6.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全县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422人(新增81人),报告患病率5.09‰,规范管理率98.49%,规律服药率99.32%,面访率99.97%,体检率99.97%;全县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计95人,未发生肇事肇祸事件。将4406名患者纳入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民生实事项目,发放371人次70.955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与看护补贴,持续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第二代长效针剂治疗,将5名患者纳入长效针剂治疗。开展青少年公益专项帮扶“心启航”项目,累计上门辅导41次;今年以来县级中心累计接待青少年及家长的心理咨询19人,县乡服务站点累计开展心理健康讲座160场,线上测评和服务达1535人。7.扎实推进五大卫生监测全年共完成采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710份,全县哨点医院共监测报告符合定义的食源性疾病病例999例;全面推进环境卫生监测工作,开展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街道、乡镇监测覆盖率100%,共监测水样124件,合格率100%,完成10家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10家幼儿园、5家养老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8.全面完成执法质效各项指标紧紧围绕省、市卫生健康执法效能指标和任务清单,精准开展全领域执法。完成国家双随机和省级双随机执法工作,参与“大综合一体化”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共完成国家双随机检查375家,省级双随机检查343家,跨部门双随机检查225家,完成率100%。全年共办结案件516件,罚没款141.27万元。其中简易案件44件,一般案件394件,大案要案10件,首违不罚78件,非现场案件28件。2024年卫生行政执法效能评估继续获得全省排名第一,连续五年以满分的成绩勇夺冠。9.多举措提升执法服务效能一是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开展执法检查400余次,查办案件126件,罚没款70.34万元。其中医疗案件31件,罚没款54.94万元;传染病案件67件,罚款13.37万元;公共场所案件28件,罚款2.03万元。查办大案10件,非法行医15件,运用信息化监管平台查办非现场案件6件。二是加强公共场所监督力度。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局医政、妇幼、质控中心开展各类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住宿场所专项检查;联合文旅、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检查等等,全年共开展联合检查行动20余次,覆盖各类监管对象达3000余家。三是扎实推进校园及饮用水监督。开展春秋季开学校园卫生监督检查,确保春秋季开学校园卫生安全,督促58所中小学校完善灯光改造工程,加强学校近视防控措施。对1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和8家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了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疾控核心能力待提升。根据《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受人员编制、经费投入等制约,中心在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检验检测、科研创新能力、信息化治理等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综合竞争力有待加强。2.机构整合后职能待优化。疾控监督机构合并后,如何协调统筹好疾病预防控制与监督执法成为头等大事,合并重组后双方在人员、机制、流程、业务等融合机制上还需进一步探索。3.部门协作机制待完善。疾控、监督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如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等,但县级层面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往往不够紧密。在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公共卫生工作难以形成合力,影响工作质效。 | ||
四、下一步打算 | 1.加强顶层设计,实现机构改革效益最大化。以加快推动疾控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处理好稳与进、医与防等重要关系。聚焦党建引领,打造特色亮点品牌。聚焦规范化建设要求,争创全省首批A++疾控中心。聚焦人才培养,打造懂业务会执法的复合人才队伍。2.守牢安全底线,推动公共卫生工作专业化。建立“多病共防”综合防控机制,推进重大传染病防治,完善免疫规划政策,强化慢病全周期管理,加强对血吸虫病等重点寄生虫和地方病的监测防治,加深监督执法与疾控技术融合。3.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医防协同融合多样化。开拓医防协同融合新模式。推动创新能力提升,推进实验室规范化建设、疫苗临床试验基地建设等。加强科技创新攻关,强化与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校地合作。深入推进疾控监督员制度,提升县域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4.持续擦亮品牌,推进卫生强县建设长效化。聚焦健康管理模式创新,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创新,全力打造全省公共卫生强县。5.强化数字赋能,实现卫生健康监管最优化。整合疾控、监督数据资源,协同推进监管平台整合提升,实现疾控、监督业务“一张网”,以数字赋能基层公卫治理体系建设,有效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
相关资质认可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28年09月15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06月23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绩效:2025年2月,荣获长兴县卫生健康系统实干争先“奔跑者”。奖惩:2024年1月,获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3年度浙江省性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2024年1月,获国家癌症中心“2023年肿瘤登记工作优秀奖”;2024年2月,获浙江省水质监测质量控制中心“2023年饮水卫生监测质量工作评估优秀”;2024年2月,获长兴县卫生健康局“实干争先‘奔跑者’”;2024年2月,获浙江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2023年防治艾滋病性病爱心组织”称号;2024年3月,获长兴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长兴县三八红旗集体“;2024年3月,获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健康教育监测质量优秀单位”;2024年3月,获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控烟工作优秀单位”;2024年7月,获2024年长兴县数据创新应用大赛一等奖;2024年8月,获2024年湖州市免疫规划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2024年8月,获2024年湖州市理化检验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2024年9月,获2024年湖州市性病防治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2024年9月,获2024年湖州市艾滋病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2024年9月,获2024年湖州市聚集性不明原因发热疫情应急处置拉练一等奖;投诉情况:2024年1月23日,投诉中心电话未接听问题,经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当事人对答复表示满意。2024年9月29日,投诉检验检测设备招标有品牌指向问题,该件为匿名投诉,相关回复已按规范报热线中心处理。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