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单位名称 | 长兴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 法定代表人 | 顾忠 |
住所 | 长兴县雉城街道县前街桥东128号 | ||
开办资金(万元) | 5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5 | 期末数(万元) | 5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开展商品和服务调查、体验、比较、分析,承担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的辅助工作,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承担消费者投诉件接收以及投诉事项调查、委托鉴定、调解工作;承担支持消费者申请仲裁以及提起诉讼等相关消费者维权工作;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有突出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予以披露;负责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建设。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22MB1C01882C | 举办单位 |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举办单位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长兴县消保委严格按照市消保委工作部署,紧扣“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围绕全市消保委系统工作要点,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发布消费警(提)示5条;开展消费教育活动3次;开展消费维权约谈2次;积极开展特色产品伴手礼评选活动,3件产品荣获湖州市金牌好伴手礼产品,居全市第一;2件产品荣获浙江省特色伴手礼产品,居全市第一;制作的放心消费浙里说为主题内容的2个短视频均被省局录用,居全市第一;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7万余元,居全市第一。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情况。截止9月30日,县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等1126件,解决1126件,解决率100%,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7万元,接受消费者来访、咨询2750人次;开展了美吉姆早教中心、中公教育等约谈,尤其是美吉姆早教中心的群体性投诉,涉及学员417人,未上的课时费达210余万元。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持续约谈、指导与督促下,对于未上的课时已成功转课27个培训机构。二是联合传媒开展维权栏目。县消保委联合县传媒集团FM97.3开展《有一说一》栏目“您消费我帮忙”节目,每周五8:30-9:00,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宣传《消法》、浙版《消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三是编印全市首套特色伴手礼宣传册。为积极引导和促进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助力打响“长兴品牌”,今年以来,长兴县消保委及早谋划,精心实施。率先编印了全市首套伴手礼宣传册,在市第五届好伴手礼评比活动中进行了宣传,得到了领导和企业的好评,取得较好宣传效果。四是全力做好“一市一行动”工作。位于浙江省北部的长兴县小浦镇八都岕十里银杏长廊是中国目前仅有的三大古银杏群落之一,景区内银杏林长达12.5公里,银杏树多达3万余株。自然天成的银杏林、别具一格的民宿群、古色古香的古街、浪漫刺激的漂流和玻璃栈道等,让八都岕景区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网红打卡地。这两年景区内接待的游客达200万余人。为了给旅游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今年,县消保委结合市消保委开展的“一市一行动”品牌活动,指导长兴八都岕景区将银杏文化与放心消费进行融合,让八都岕成为了越来越多人心目中的“诗和远方”,也让村民们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随着旅游消费者的增多,各种维权问题也随之增加。为了给所有的旅游消费者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今年以来,八都岕景区以“消费者满意度”为目标,通过抓品质、搞创新、优维权等形式,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建设”活动。一为设置放心消费二维码。在每一家店的放心消费公示牌上设置了二维码,游客扫码即可查看该家店的证照、监督检查、住宿价格、商家地址、导航等信息,并可查看餐饮后厨情况,了解后厨动态,为游客的吃住游购提供了便捷服务。二为打造阳光餐饮街区。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牵系民生福祉,更是共富之路的基石。县消保委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在八都岕景区打造阳光餐饮街区,消费者只需用指尖轻触屏幕,24家餐饮商家的营业执照、后厨实况、美食评分等基本情况清晰可见。同时,扫描“阳光厨房”公示栏上的二维码后,商家信息、经营资质、企业自查、监督信息一应俱全,食品加工实时状态也是一览无余,保障了旅游消费者放心消费,守护旅游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三为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为方便游客在景区内发生消费纠纷时能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县消保委在景区内的方一村、方岩村和潘礼南村均设立了消费维权联络站,让广大旅游消费者维权放心。五是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纪念活动。3月15日,县消保委组织相关单位在浙北大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第十六个“新消费运动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并邀请县政府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主要开展以下五项活动:一为部门联动维权。我们联合县法院、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等常务委员单位,在浙北大厦广场设摊,现场为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消法》、浙版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开展酒类、卷烟类、消防器材类等真假商品识别演示;场面声势浩大,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普及了消费维权知识的同时,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二为企业助动服务。组织电信、移动、医院、供电、供水、京兴天然气、浙北大厦等20家经营服务单位及5家厂家售后服务单位,在活动现场直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三为媒体直播宣传。现场活动采取媒体直播报道的形式,宣传面广,消费者参与广泛,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四为义工互动服务。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蔬菜农残量快速检测、真假蜂蜜等比对实验,通过比对实验,让大家现场了解掌握了一些简单的比对鉴别方法,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现场还组织消费维权义工进行法律咨询及家用电器等现场维修活动。五为上下互动呼应。各消保分会(市场监管所)、乡镇联络站及行政村监督点、义工服务点等针对当地的实际,在所在集镇、社区、行政村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六为嘉年华公益活动。组织荣获省级特色伴手礼、市级金银牌伴手礼的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嘉年华促消费公益活动。企业集中在浙北大厦广场进行产品展示、销售活动,产生较好的社会反响。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是由于消费投诉较多,工作人员较少,县消保委与各消保分会在消费维权业务工作上的交流与探讨不多,指导不够。二是针对新时代消费升级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当前消费纠纷日益增多,部分消保分会及维权站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存在调解成功率降低及消费者反复投诉的情况。 |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总体要求:2025年,长兴县消保委将全力加强消费维权力量建设、完善组织内部保障建设、扎实推进工作机制建设,统筹谋划、重点推进,以消保委组织现代化助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最优消费环境。(二)主要目标:2025年,长兴县消保委准确把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目标新任务,强化服务意识,聚焦问题,从着力提升维权能力、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做优消费投诉调处、提高社会监督效能、深化组织建设四方面上下功夫,有力、有效地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三)具体举措:一是做好“3·15”现场宣传咨询纪念活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政府重视、社会关注、消费者期盼的日子。将联合相关委员单位、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结合中消协年主题宣传,继续宣传《消法》、浙版新《消法》等法律法规,营造“3·15”氛围。二是做好省市伴手礼评比活动。根据省市消保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第六届浙江省特色伴手礼、湖州市好伴手礼评选工作。严格把控产品地域感、品质感、放心消费、文化感、性价比、便捷性等方面,力争评比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三是做好换届工作。为更好地发挥消保委组织优势和履行《消法》、浙版《消法》赋予消保委的公益性职责,消保委将开展换届工作,组建新一届全体委员会。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1.发布消费警(提)示5条;2.开展消费教育活动3次;3.开展消费维权约谈2次;4.积极开展特色产品伴手礼评选活动,3件产品荣获湖州市金牌好伴手礼产品,居全市第一;2件产品荣获浙江省特色伴手礼产品,居全市第一;5.制作的放心消费浙里说为主题内容的2个短视频均被省局录用,居全市第一;6.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7万余元,居全市第一。7.强化消费维权宣传工作,被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媒体录用20篇,居前列。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