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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14 来源:事业登记系统 字体:【
单位名称长兴县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王宝华
住所  长兴县雉城街道金陵中路506号
开办资金(万元)10.00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9.97期末数(万元)9.97
宗旨和业务范围提供湿地公园管理服务。承担组织编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规划批准后的实施等相关行政辅助工作;制订并实施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各项制度;建立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档案;承担湿地公园内的湿地保护与利用、科研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湿地公园内资源普查、监测、巡查、评价等工作;负责劝阻、制止、报告违法行为;负责对外宣传、推广、普及和教育湿地科学知识,参与湿地保护与利用的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522307403058A举办单位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1、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规划编制工作我县于2021年5月全面完成了全县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其中,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由原先的2269.2公顷调整为591.56公顷。根据最新的调整范围,我县于2021年9月启动了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下一步将上报省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2、自然保护地建设(1)勘界定标工作:仙山湖整合优化后范围勘界定标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中,主要是在湿地公园范围界和功能区边界重点部位,设置必要的界牌、界桩,计划2024年全部完成。(2)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2024年在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建设了1h㎡样地1个,400㎡样地4个,该项目已完成专家评审。(3)村镇融合发展:2023年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争取并成功创建长岗岭村为自然保护地村镇融合发展镇(村),为不断提高保护地与长岗岭村融合发展水平提供了有利支撑。3、湿地绩效评价及图斑核查工作(1)湿地绩效评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湿地保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林湿〔2024〕21号)文件要求,我县已完成2024年仙山湖省级重要湿地监测评价相关工作并上报省林业局。(2)图斑核查工作:2024年省林业局下发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变化监测图斑94个,已在10月底全部完成现场核实并上传系统。4、湿地科普宣教工作利用世界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和世界地球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湿地宣传。今年2月2日,我局联合泗安镇、仙山湖景区开展湿地日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以及组织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及志愿者等对河湖进行集中巡查等方式,鼓励大家参与到湿地保护中去,全力营造人人关心湿地、关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推动湿地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据统计,在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长潮岕水库、图影湿地等地,丰美的水草吸引了大批的候鸟来此栖息过冬,每年的12月底到1月初候鸟数量可达上万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湿地保护意识不强。《湿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全社会关注、保护湿地的意识还不够,随意占用湿地的行为时有发生。2.湿地管理难度较大。湿地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管理精度越来越细,且占用湿地的情况时有发生,给我们的日常监管、项目报批带来新的挑战。
四、下一步打算1、加快湿地公园总规编制。针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范围调整工作,我局编制了《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2-2035)》,下步将加快推进规划评审和批复,为依法、有效保护打好基础。2、加强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将以2月2日“湿地保护日”、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月野生动植物宣传月暨“爱鸟周”为契机,结合八五普法,广泛宣传《湿地保护法》,提高社会关注度、认知度,营造湿地保护的浓厚氛围。3、继续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申请2025年省级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展湿地公园沿线及长岗岭村的环境整治等,把生态保护、保护地发展与美丽乡村、村镇规划等结合起来。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