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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14 来源:事业登记系统 字体:【
单位名称长兴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张颖
住所  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666号
开办资金(万元)283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258.1期末数(万元)231.26
宗旨和业务范围保障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承担拟订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承担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对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调查登记,对房屋征收安置房源和补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辅助工作;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治危拆违、城镇危险房屋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522693643948C举办单位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举办单位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依法高效推动老地块收尾工作。一是老电影院地块涉及被征收人47户(其中住宅24户,非住宅23户);二是紫金桥新村地块,共涉及被征收人283户。另有未登记建筑约1750.2平方米,截止目前共签约283户,其中住宅签约256户(签约率96.6%),非住宅签约17户(签约率94.4%),总签约达96.5%。(二)加快推进新地块征收工作。启动中心城区三大国有地块的征收,共涉及635户,总建筑面积约11.61万平方米,计划投入13.8亿元。包括老粮库地块:205户,征拆面积5.43万平方米,用地面积127亩,预计拆迁投入3.15亿元;石人弄地块:425户,征拆面积5.51万平方米,用地面积62亩,预计拆迁投入9.78亿元(含国有资产1.63亿元)。(三)调整征收补偿补助标准。一是取消货币安置补助。为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新形势,更好的推行房票政策,调整现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补助和奖励等规定》补偿标准,取消原政策中选择货币安置时给予补助(房屋评估价值的15%)的规定。二是降低改变房屋用途的补助。由于原政策对大面积非住宅改变房屋用途的补助标准较高,影响公平原则,对补偿补助和奖励等规定关于改变房屋用途的补助进行调整,将非住宅享受营业房补助中的差额系数由5%调整至2.5%,上限降至80%。上述政策的调整,进一步完善我县的房屋征收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切实维护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的房屋征收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四)制定房票政策。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我们通过反复对比测算,起草了长兴房票安置政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线上征收的信访投诉相较其他条线工作比虽然量不大,但处理时间长、难度大,主要集中在拆迁程序、资产纠纷、历史遗留等。二是对每户征收协议及相关配套资料的审核外,还要同步省级征收系统的信息数据,共涉及被征收户330户工作体量大,时间紧任务重。
四、下一步打算(一)加快推进地块征收。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积极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工作,继续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手段,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深入社区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征收政策,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增强群众对政策的理解。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和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的联系,针对具体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商议对策,强化要素保障,通过各部门通力协作、压实推进,主动认真分析并快速回应解决项目推进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提升要素保障能力,高质量完成重大项目征收攻坚任务。三是强化苦干和实干。立足年度工作计划及当前各征收项目的开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集中精干力量全力推进各个项目的征收工作。(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做好梳理工作,妥善处理各征收地块的遗留问题。一是畅通信访渠道,打造来信办理、来访接待、电话诉访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二是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接、耐心细致、不推不拖;三是通过同周边县市兄弟单位的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改变思路,创新方法,加快遗留问题的化解工作;四是推进依法行政,发挥司法助推作用,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三)严格执行阳光征收。立足年度工作计划及当前各征收项目的开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集中精干力量全力推进各个项目的征收工作。全体征收工作人员发扬“白+黑”精神,攻坚克难,积极协助各实施单位做好房屋征收指导工作,坚持依法阳光征收。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05月07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