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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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5-00258 成文日期:  2025-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15:09:4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报告可在长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c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地址:长兴县县前中街27号,邮编:313100,电话:0572-675705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从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全年主动公开动态信息178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107条;新闻媒介发表1509篇;党政信息164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相关要求,我局在政府网站公布公开申请方式。截至12月31日,我局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2件,办结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各个环节负责人责任,要求各科室、中队对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前需按程序审核,涉及全局性信息由分局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在定期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全面维护的同时,常态化开展门户网站敏感信息、错别字、错链等方面自查整改,确保平台运行稳定。二是加强涉及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效能。
  (五)监督保障 
  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反馈问题消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培训会,认真研习上级下发的各项文件,提升政务公开办事人员业务能力;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定期检查与评估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6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8.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不足,内容不够丰富;二是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较少。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积极作出整改:一方面,强化与其他部门的沟通,打破信息茧房,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另一方面,借助新媒体等平台,加强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回应,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努力提高依法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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