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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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3-03848 成文日期:  2023-09-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25 14:10:34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长兴县104 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中的先行段,起点位于莲珠路与城南路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6+012,路线由东向西布设,沿着城南路向西延伸,终点接长虹公路,终点桩号为K7+089.960,路线全长1.078km。本工程主线采用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标准宽度24.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100KN。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9431.7844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保护目标具体见下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为减少生活污水对工程区内河流水质的影响,施工人员尽量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距离村庄较远的施工场地,可采用旱厕或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并定期清运,工程结束后覆土掩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洒水抑尘、绿化等。

(2)本工程建成营运后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①雨水冲刷路面与桥面,形成地表径流污染水体;②发生突发性事故,运输有毒有害物品车辆翻入水体污染水环境。

本工程在线路设计时已考虑了排水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将路基范围内的降水引至周边水沟等,减少路面径流对周围水体的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公路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现场中未完工路面、堆场和进出工地公路等粉尘污染,以及沥青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其中以粉尘污染和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突出。在采取洒水等措施后,对影响较小。

(2)公路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受影响区域人口密度不大。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运输车种构成比例将更为优化,逐步减少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因此公路汽车尾气对沿线两侧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将会缩小,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轻微。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筑路机械的作业噪声及开挖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噪声,车辆单车行驶噪声因车况、车速、路面条件等不同而异,其LAeq值一般在70~90dB。营运期交通噪声对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内植物生产力、生物量的影响主要来自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永久占地,以及施工临时占地对其产生影响,根据现状调查,工程沿线主要植被类型为常绿樟等次生林,工程建设对评价区植物生物量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公路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事故,主要造成的影响是对沿线水体的影响,化学危险品的泄漏、落水将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上述环境事故的发生概率可明显降低,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可明显减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 污废水处理

施工单位对施工生产废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施工场地喷淋用水;施工人员尽量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确需设置施工临时生活设施且距离村庄较远的,且需远离地表水体,场地施工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周围地表水体,经化粪池收集后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

(2)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选线和施工,对于道路两侧边坡及临时施工场地应尽可能减少开挖面及临时用地占用。对路基两侧空地进行绿化;对施工场地、施工便道、表土临时堆场等施工临时场地进行覆土绿化,恢复植被。

 (3) 噪声防治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减少运行震动噪声;在利用现有的道路用于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需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4)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当地施工扬尘管理的规定,实现施工标准化、文明化、运输密闭化、物料覆盖化、进出清洁化、场地硬砼化等,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在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做好冲洗、遮蔽、保洁工作,防止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的散落。

2、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1) 水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水质环境。

(2)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严格控制车况,严禁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上路;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3) 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用禁鸣限速,设置通风式隔声窗等治理措施。在空旷条件下,临路第一排建筑不宜安排特殊敏感建筑物(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等)的规划建设,该区域建议用于商业等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公路沿线及中央分隔带的绿化保护。对临时占用场地等进行生态恢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建设符合长兴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本工程的实施将有利于加快构建“一绕三环、五纵五横”县域路网主骨架的形成,为长兴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基础设施支撑。

工程在施工期、营运期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可把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及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及运营单位加强管理,切实做好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积极与沿线居民沟通,做好环保工作,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兴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湖州市长兴县长州路799 

联系电话:0572-6220871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317号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571-28802875

(3)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联系方式:0572-6238087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长兴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进行公开供查阅。

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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