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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2/2023-05237 | 成文日期: | 2023-07-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统一编号: | 有 效 性: | 225 |
《2023年度长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12 14:12:10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
根据省导则公租房应合理分类确定准入门槛。公租房保障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合理设置相应准入条件,采取适当的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统筹做好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保障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3年度长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
二、公租房调标依据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试行)》(浙建〔2021〕12号)、《长兴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5〕174号、《长兴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长住保办〔2021〕4号)、《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住房保障有关标准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46号)的文件精神,依据长兴县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长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相关数据,现就我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一)中心城区(含雉城街道、太湖街道及龙山街道)
(二)其他乡镇(街道、园区)
解读单位:长兴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572-625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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