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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2/2023-01889 | 成文日期: | 2023-05-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兴县知识产权局) |
关于浙江博安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2 10:27:51
浙江博安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涉及内容为浙江省政府服务网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拟对浙江博安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度失信行为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浙江博安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予以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文号:长市监行罚〔2021〕589号],其不良信息披露已超过1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拟同意浙江博安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予以信用修复。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9日,对公示内容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监督电话:0572-6671220,联系人:张蓓。联系地址:长兴县县前街128号,邮编:3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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