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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乐“龙龙”,文化馆这个大展邀您露一手
发布时间:2023-12-15 来源:县文广旅体局 字体:【

2024年是农历甲辰龙年,为丰富春节期间群众文化生活,营造新春佳节喜庆、祥和氛围,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群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拟举办长兴县齐乐“龙龙”龙文化主题作品展,现面向全县征稿。

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承办单位

长兴县文化馆

征集对象

艺术家、非遗传承人、手工艺者、艺术爱好者等。

征集数量



80件





作品报送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作者先以电子稿的形式投稿,发送作品照片至邮箱83712097@qq.com,图片文件名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类别、作品尺寸、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专家评审后,公布入展名单,再通知送原件参展。

联系人:俞文臣    联系电话:13515720957

送件地址:长兴县文化馆东侧三楼310室视觉艺术部(台基路9号)




作品内容



以“龙”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要求原创。




作品类别



参展作品不限类别(包括美术、书法、摄影、雕塑、装置、手作等艺术类作品),每人仅限投稿2件,鼓励集体创作。




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须具有独特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主题鲜明,感染力强,具有夸张、幽默、谐趣等创作元素,富有个性创意;

2.作品尺寸最长边不小于40cm,不大于140cm,建议竖式;雕塑、装饰、工艺美术类等作品长、宽、高不得超过200cm,重量在50kg以内,材料宜硬质不易碎;其他作品尺寸不限;

3.入展作品无须装裱;

4.入展作品作者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类别、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信息不全不予参展;

5.入展作品于春节期间在长兴县文化馆视觉艺术展厅举办展览,展览结束后作品均退件,并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及长兴非遗文创产品;

6.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参展费。最终解释权归文化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