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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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3-04582 成文日期:   2023-1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暂无 发布机构:   长兴县公安局
长兴县公安局
机构职能:

长兴县公安局设办公室、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督察审计大队、情报指挥中心、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直属机构:浙江省长兴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长兴县看守所、长兴县拘留所。

长兴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公安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挥、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县接处警、警情、舆情、敏感案(事)件应急处置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全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案件。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县恐怖活动的防范和打击工作。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指导、协调重特大治安事件展处突防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按规定权限和分工,组织实施来长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铁路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五)按规定权限,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承担外国人停留居留等有关事宜的管理。参与开展难民管理、非法移民遣返等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承担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组织实施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察和网络犯罪侦查。

(八)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管理工作。

(九)规划、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在公安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一)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保安服务活动。组织、指挥公安特警队伍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监督。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负责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长兴县画溪大道2689号

 联系电话:0572-663326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朱海金 长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长兴县公安局局长
公开电话: 0572-6633110
投诉电话: 0572-6633110
地址邮编: 3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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