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3-00280 | 成文日期: | 2023-01-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审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长兴县审计局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长兴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合计1814267万元;当年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累计结转下年71440万元,支出合计1814267万元。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长兴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债务(转贷),收入合计1193751万元;当年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累计结转下年33740万元,支出合计1193751万元。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长兴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24256万元。至2021年底,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6869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长兴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收入合计1307万元;当年调出资金1230万元,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9万元,结转下年68万元,支出合计1307万元。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五)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各类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共组织完成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710个,共计16.19亿元,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并着重选取经济发展和民生重点领域12个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41亿元。同时,选取李家巷镇、水口乡、龙山街道、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商务局和县残联作为乡镇(部门)预算整体评价试点。
(六)2021年度县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审计期间,县财政局按照相关进度要求积极开展2021年度县级决算草案的编制工作。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县财政局认真落实预算法,围绕全县重点工作,扎实做好生财、聚财、用财各项工作,为“重要窗口”和共富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是积极应对疫情冲击,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在全年累计减免各类税收47.63亿元情况下,2021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46.89亿元,较上年增长20.6%。在有效化解疫情性减收、税收征管体制变化等因素带来影响的同时,促进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良性循环,实现了“十四五”的良好开局。
二是积极发挥财政“扩中提低”调节作用,优先保障“六稳”“六保”重点,兜牢民生底线,推动共同富裕。全年民生支出73.29亿元,增长11.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0%。同时,推动“两直资金”政策高效落地,2021年直达资金4.2亿元,惠及企业351家次,实现资金直接惠企高效。
三是高要求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同时着力防范化解基层财政风险,系统完善乡镇(街道、园区)财政管理体系,制定出台了《长兴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乡镇(街道、园区)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
(二)社会风险准备金未及时划转到位;
(三)专项资金账户中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
(四)政府性基金中违规列支基本支出;
(五)将预算资金拨付到实有资金账户进行二次分配;
(六)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不符合要求;
(七)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1.少数单位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2.个别单位新车购置税未计入资产。3.个别单位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4.个别单位信息化项目建设不规范等。
(八)专题审计方面问题:
1.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情况。个别单位未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选择和操作实施细则进行统一规范,政府采购制度不完善、不全面。
2.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情况。一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未进行披露;二是极少数国有企业未纳入国有企业决算报表编制范围。
3.项目库管理情况。一是县财政局尚未出台项目库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或指导意见,同时尚未建立项目退出机制;二是部分入库项目信息编制未细化;三是预算项目库的储备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质量不高。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县财政局应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快预算项目的执行进度;严格遵守土地出让收入在内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制度,规范使用好政府性基金。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县财政局应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缴库工作,及时上缴相关收入;盘活各类闲置和沉淀资金,实现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县财政局应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类行为,并督促各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县财政局十分重视,召开有关审计问题的整改研究会议,对问题整改进行部署,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于2022年10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