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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2-00825 成文日期:  2022-0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6 19:21:06

各机关科室、行政村(社)、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以下简称中央《意见》) 和 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 监督的意见>的十三项实施意见》( 浙委发〔2021 〕16 号)( 以 下简称省委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对 “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的通知》( 浙委办发〔2021〕77 号) 以及《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的通知》、《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省、市、县委“五张责任清单”) 精神,党工委按照深化“四责协同”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工委主体责任、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纪工委专责监督责任、组织线职能监督责任“五张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和参照执行。

 

 

附件: 1.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2.党工委主体责任清单

            3.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4.纪工委专责监督责任清单

            5.组织线职能监督责任清单

 

 

 

 

             中共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1

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责任内容

任务清单

 

 

 

 

 

 

 

 

 一)强化 政治担当、 带头贯彻

执行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对标中央《意见》五个强化政治要求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县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严格按程序及时如实向上级请示 报告。

3.牢固树立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理念,强化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的责任意识,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重点加强对党工委领导班子和村(社)、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

4.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监督,在履  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

5.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 五不直接分管、集体议事决策时末位表态等要求。

6.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质量组织召开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公开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指导和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党总支)组织生活会。        

7.带头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带头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求,重视家庭家教家风,过好家庭 关、亲情关,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带头强化党的意识、坚定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信念,引导民营企业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合规经营、坚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道路。

8.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述职。

9.自觉增强组织人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 动议工作等 五个办法,严格执行党工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10.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共同富裕新能力强的好干部,把好 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                                       

11.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带头加强党性锻炼,带头讲好专题党课。

(二)加强 研究部署 与督促落

12.每年第一季度,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年度任务安排。

13.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工委会议,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究清廉图影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推动解决重大问题。        

14.结合谈心谈话,每年至少听取 1 次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 “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 

15.主动接受巡视巡察监督,带头配合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严格对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带头抓好整改措施落实。

16.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充分听取县委巡察情况反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整改工作旗帜鲜明提出意见,督促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 “一岗双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17.支持和监督纪工委、县监察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履行监督责任,协调和督办党工委班子成员及其他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督促相关条线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

 三)管 好班子、 带好队伍

18.与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切实发挥 “班长”作用。

19.对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进行针对性教育提醒,并督促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20.发现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予以约谈提醒;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县纪委县监委反映和报告。

21.组织并带头参加典型案例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党规党纪学习等活动,推进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

 四)抓  好下级    “一把手”

22.每年与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日常谈心谈话至少1 次,深入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等。

23.对下级新任职 “一把手”开展任职谈话,将指导、督促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 “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谈话的重要内容。

24.对下级 “一把手”及时开展监督谈话,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的,或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 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的,进行提醒、批评教育或予以诫勉。

 

 

 

 


附件 2

党工委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内容

任务清单

 一)全面加强对监督工作 的领导

1.督促机关科室、村(社)、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对一把手和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推动一把手和班子自觉对标中央《意见》五个强化政治要求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层层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2.强化学习教育,将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五张责任清单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能力提升工程和党外人士同心同廉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

3.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                                             

4.结合年度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贯彻执行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县委五张责任清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5.纵深推进清廉图影建设,全力建设清廉乡村(社区)、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文化、清廉国企、清廉民企、清廉工程、清廉银行、清廉交通等清廉单元,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6.党工委会议定期组织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突出纪律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针政策,开展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解读,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二)严格执行

全面从

严治党 责任制度

7.每年年初制定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与要求。

8.党工委会议每半年召开 1 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清廉图影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提出措施。

9.党工委会议严格对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标对表推动整改措施落实。

10.党工委会议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年度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11.重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干部准入、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12.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13.每年年底组织开展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形成专题报告。

14.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社)一把手选拔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三)贯彻执行

民主

中制

15.健全党工委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严格执行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16.党工委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党工委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涉及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应当回避。党工委书记应当最后表态。实行重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票决制。党工委班子成员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17.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日常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指定若干下级一把手结合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开展年度自查评估,坚决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

 四)组织开好 

民主

活会

18.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好党工委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对照检查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9.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摆的各类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确保逐项销号。                                                            20.严格落实党工委班子成员个人有关事项在民主生活会上公开的要求。

21.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五)全

面掌握

一把

领导班子情况

22.结合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每年召开述职评议会,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党的建设和述责述廉情况报告,并开展书面评议,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3.坚持把下级“一把手”和班子作为监督重点。谈心谈话将下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加大对下级“一把手”和班子存在问题的党组织“回头看”力度。

24.通过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掌握下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了解群众对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                                            

25.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的监督。

 

 六)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 监督

26.强化对村(社)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 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研究探索对带病提拔干部选任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27.每年选取若干村(社)一把手和两委班子开展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28.基层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科室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七)完  善日常

督管

理制

29.健全请示报告、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提名和管理制度。

30.规范全体干部在国(境)外开设账户、投资资产、存放贵重物品行为。

31.坚持和完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大对重要岗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查力度,并建立常态化机

32.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八)推  动构建亲清政 

商关

33.推动各级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加强对《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推动制度落地见效。

34.督促全体干部严格依照规定报告涉及个人利益事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35.严格执行省委《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在民主生活会上零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被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实行一案一通报。

36.将规范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和政商交往行为,作为对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态评估、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37.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引导民营企业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合规经营、坚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38.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通过亲清直通车”“亲清专线等方式,认真倾听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向重点民营企业公示服务企业专员名单,建立健全具有企业特点的监督机制和政企联治工作机制,推动民营企业树立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

(九)   强政治

态分

析研

39.建立党工委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定期研商、信息互通、联络员等日常工作机制,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纪工委综合协调、相关条线等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40.每年至少听取 1 次专门性或综合性政治生态研判的情况汇报,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41.及时组织开展对发生“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的村(社)、机关科室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深入反思存在的问题,消除“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对本村(社)、机关科室政治生态的危害和影响。

(十)推

问题

整改

态化

42.运用七张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机制,强化对巡视巡察、审计、专项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建立举一反三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43.针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每年至少开展 1 次集中通报或警示教育活动。

 

 


附件 3

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责任内容

任务清单

 一)履行

一岗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对标中央《意见》“五个强化”政治要求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

2.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主动向县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向党工委请示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联系村(社)的监督,督促其对照清廉图影建设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4.领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联系村(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召开 1 次分管科室、联系村(社)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5.对分管科室、联系村(社) “一把手”和班子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与分管科室、联系村(社)主要负责人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等;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工委反映和报告。

6.结合谈心谈话,每年至少听取 1 次分管科室、联系村(社)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7.针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工作中发现分管科室,联系村(社)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约谈有关科室,党组织 “一把手”,推动开展重大共性问题专项整治,指导督促整改。

8.每年至少向党工委书记汇报 1 次履行 “一岗双责”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结合纪工委通报的分管科室、联系村(社)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抓好分管科室、联系村(社)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责任内容

任务清单

(二)开展 相互监督

10.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

11.在党工委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涉及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应当回避。

12.在党工委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说明。在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公开个人有关事项。有计划地参加联系村(社)组织生活会。     

13.发现党工委、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发现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及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

 三)严格 廉洁自律

14.模范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 

15.坚决抵制其他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亲友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行为,及时向党工委书记报告。     

16. 带头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带头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求,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带头强化党的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引导民营企业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合规经营、坚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17.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把家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崇德治家、廉洁齐家、勤俭持家,反对特权思想,过好家庭关、亲情关。严格约束亲属子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18.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性锻炼,讲好专题党课。


附件 4

纪工委专责监督责任清单

 

责任内容

任务清单

 一)协助 党工委推   面从  治党

1.协助党工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规划、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协助党工委推进清廉图影建设。

3.协助党工委每年年底接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形成专题报告,以检查反馈传导压力,以问题整改推动责任落实。    

4.协助党工委做好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重点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推动党工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5.协助党工委制定深化“四责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强化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一岗双责”、纪工委监督专责,形成责任共同体。

(二)强化 政治监督

6.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度假区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7.聚焦中央《意见》 “五个强化”政治要求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参照省纪委、市纪委、县纪委做法,每年制定工作计划,以项目化方式,重点加强对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觉在落实 “五个强化”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8.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配合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协助党工委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县委巡察整改,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专班化运作形式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统筹推动巡察整改,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优先办理、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9.开展村(社)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机关党支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监督工作,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                         

10.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加强

同级领导

班子监督

11.纪工委和纪工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园区)级纪委监察办向县纪委县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要求,围绕重大情况、重大问题、重大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请示报告。   

12.纪工委书记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党工委一把手的问题,可以直接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存在重要问题的,向县纪委县监委和党工委书记报告。
13.纪工委书记发现党工委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县纪委反映。
14.每年向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适时通报其分管科室、联系村(社)的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党工委班子他成员抓好分管科室、联系村(社)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加强 对下级领 导班子监

15.纪工委负责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每年制定计划定期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同下级新任 “一把手”开展任职廉政谈话,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与下级 “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                 

16.每月对信访举报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每季度对涉及下级 “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干部情况及时报告。                   

17.及时动态更新机关中层、村(社)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18.对涉及下级 “一把手”的问题线索,按规定优先处置,从严快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9.每年结合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协助党工委组织好度假区 “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
20.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建立 “举一反三”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五)推动 构建亲清 政商关系

21.会同组织线开展对《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有关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引导民营企业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合规经营、坚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执行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推动制度落地见效。     

22.机关科室、村(社)、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意见》有关精神规定涉嫌违纪违法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开展核查和审查调查,并作出处置。          

23.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深化运用行贿人信息库,推动完善对行贿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

 六)推进     数据监督

24.聚焦公权力运行,在资源富集、资金密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构建监督数字化多跨协同场景;同步推进纪律、监察、巡察等监督统筹衔接数字化多跨协同场景和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数字化多跨协同场景。

25.坚持核心业务数字化推进到哪里,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建立数据高度归集、业务高度集成、监督高度协同、运行高度智能的新型监督制度机制,提升发现问题、精准监督的能力,构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体系。

(七)自觉         和监督

26.纪工委、县监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带头高标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省委 “五张责任清单”精神和市委、县委 “五张责任清单”,纪工委书记带头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                       

27.纪工委、县监委派出监察办公室认真抓好下级,推动各村(社)监委、监察工作联络站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强对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的自我监督、严防严治灯下黑

 

 


附件 5

组织线职能监督责任清单

 

责任内容

任务清单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1.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日常监督管理体系。

2.按照党工委统一安排,每年开展对机关科室、村(社)、企事业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情况作为 “一把手”年度考核、提任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3.按照党工委统一安排,有针对性地指定机关科室、村(社)、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结合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开展年度自查评估,坚决防止出现搞 “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
4.组织委员同机关科室、村(社)、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结合问题开展专项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对有突出表现的适时进行勉励谈话。 

5.综合运用调研、约谈、专项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日常重大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等方式,加强对机关科室、村(社)“一把手”和全体干部的日常监督,深入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
6.按照党工委统一安排,结合党支部(党总支)书 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做好党工委会议扩大会议听取机关支部、村(社)党支部(党总支)、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加强党的建设和述职述廉情况报告工作。               

7.根据党工委部署要求,规范落实请示报告、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等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提名和管理制度。规范干部在国(境)外开设账户、投资资产、存放贵重物品行为。规范执行干部双重管理制度,落实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8.坚持和完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一步推动规范机关科室、村(社)、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在班子范围内公开个人有关事项,加大对重要岗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查力度,并建立常态化机制。
9.定期对信访举报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定期对涉及“一把手”及全体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干部情况及时报告。               

10.对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实施组织处理。

 

责任内容

任务清单

(二)加强对 下级单位领导 班子民主生活 会的指导

11.根据党工委部署要求,确定机关科室、村(社)、企事业单位组织生活会主题,会同纪工委对组织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促检查和指导。

12. 强化会前指导,对存在 “五不开”情形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强化会中监督,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 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强化评估整改和结果运用,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查摆的各类问题,督促机关科室、村(社)、企事业单位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确保逐项销号。

13 根据党工委部署要求,对村(社)、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所辖区域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村(社)、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强化选

人用人的组

织把关

14.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 “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

15.对村(社)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季度绩效考评等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16. 强化对村(社)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 “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

17.加强对度假区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探索对带病提拔中层干部选任责任倒查追究机制,推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18.会同纪工委开展对《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贯彻执行情况 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引导民营企业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 依法合规经营、坚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执行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推动制度落地见效。               

19.督促党员干部严格依照规定报告涉及个人利益事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20.
审核党员干部报告的个人利益事项,及时纠正利益冲突行为。
21.会同纪工委、县监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对党员干部涉嫌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问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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