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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2-04517 成文日期:  2022-1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兴县林业局)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长兴县部分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0-10 16:44:57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长兴县域内部分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4个登记单元,即:长兴县长湖申线、长兴县张王塘港、长兴县八三航道、长兴县合溪新港

1. 长兴县长湖申线。以河道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 长兴县张王塘港。以河道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 长兴县八三航道。以河道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 长兴县合溪新港。以河道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一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长兴县辖2个镇、4个街道、2个乡(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长兴县部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涉及乡镇(街道)名单                          

 

 

                                     

 

长兴县人民政府

2022  10 10

 

 

 

 

 

 

 

 

 

 

附件:

 

长兴县部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涉及乡镇(街道)名单

 

序号

省级

县(区、市)

乡镇(街道)

1

浙江省

长兴县

小浦镇

2

浙江省

长兴县

李家巷镇

3

浙江省

长兴县

画溪街道

4

浙江省

长兴县

雉城街道

5

浙江省

长兴县

太湖街道

6

浙江省

长兴县

龙山街道

7

浙江省

长兴县

吕山乡

8

浙江省

长兴县

水口乡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长兴县部分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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