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告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
关于对罗某桥等人赌博案中无主赌资的发还认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6 字体:【

2016年11月,长兴县公安局虹星桥派出所在办理罗某桥等人赌博案中,扣押了无主赌资1100元。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通知当事人领取财物,超过六个月不来领取的;无主财物经公告后,超过六个月无人领取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如遇有特殊情况,可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三个月。 公告采用在指定地点张贴告示、登报、群发短信或者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设立认领专栏等方式进行。现在长兴县公安门户网站发布认领公告。

如果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收缴、追缴、没收的涉案物品以及无主财物、无人认领的物品,应当区分不同情形作出处理:(一)可以拍卖、变卖、回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后勤部门负责委托拍卖机构或者经营场所、单位进行拍卖、变卖或作回收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其中物品所有人前来认领的,经查证属实后从国库提回发还。

 

 

                                    长兴县公安局虹星桥派出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