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支持作用,全力做好下一阶段特别是春节前后用工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开展新春慰问。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以党委和政府名义,向所有外来员工发出《新春慰问信》,组织各联系企业干部在节前开展一次以鼓励外来员工“我在长兴过大年”为主题的走访慰问活动。
二、发放“留岗红包”。坚持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企业对春节期间(2月12日至2月26日)不返乡,留在当地加班的外来员工发放“留岗红包”,用于企业员工的加班补助,建议每人每天不少于100元。
三、做好员工生活保障。鼓励企业通过改善就餐条件、发放生活用品等措施,为员工提供春节福利,让员工留得下人,安得下心。
四、予以健康关怀。开展健康知识、防疫知识等宣讲活动,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8日)向相关工业企业免费赠送口罩。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义诊等公益活动,鼓励企业给留长过年外来员工开展健康体检。
五、免费游览景点。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8日),外来员工可凭《浙江省居住证》享受系列迎春特惠活动,长兴县域内国有投资或控股的旅游景区及县属文化场馆、博物馆向外来员工免费开放。
六、免费乘坐公交。鼓励公交运营企业在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8日),外来员工凭《浙江省居住证》可免费乘坐县域内公交。
七、赠送暖心流量。鼓励通讯运营商对留长过年的外来员工(手机号码归属地为长兴)免费赠送10G可在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8日)使用的本地流量。
八、赠送新春礼物。以“长工e家”工会普惠平台为依托,对留长过年外来员工(工会会员)赠送一份新春礼物。
九、免收数字电视费。即日起至2月底,留长过年的外来员工凭《浙江省居住证》和企业证明到各乡镇(街道、园区)数字电视营业厅开通数字电视免除开户费、设备费、安装费以及视听维护费。
十、开展优秀企业评选。各乡镇(街道、园区)对外来员工在长过年人数分别达到50-100人 (含)、100-200人 (含)、200-500人(含)和500人以上的生产、防疫成效明显的企业,组织开展“关爱留长外来员工优秀企业评选活动”并进行奖励,原则上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和5万元。县政府对开展优秀企业评选的六大工业平台组及相关乡镇予以奖励。
十一、加大外出招引力度。对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赴外招聘企业,按路程远近给予招聘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500元/人次、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1000元/人次、500公里以外 1000公里以内地区2000元/人次、1000公里以外地区3000元/人次。
十二、给予新招员工补贴。企业招用新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下同),给予员工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至工业企业的员工,经用工单位确认,同等享受。
十三、促进“以工引工”。对企业老员工推荐新员工首次来长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在企业奖励的基础上,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引荐人介绍补贴。
十四、鼓励大学生来长实习。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到工业企业顶岗实习见习,企业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其生活补助的,给予企业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
十五、组织开展职工培训。支持校企联合组织留长外来员工开展项目制培训,对按规定开展培训的,经考核认定后给予培训机构最高1500元/人的补贴。
十六、加大稳岗补贴力度。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十七、落实服务专员制度。加强调查排摸和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及时掌握企业开复工情况。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进行实时跟踪服务,对缺口100人以上的企业落实服务专员制度,“一企一策”帮助解决用工问题。
十八、实施“无欠薪”行动。加强企业劳动执法监察,及时处理企业拖欠员工工资问题,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营造和谐劳资关系。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加班工资发放、假期加班调休等举措,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