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合法有序,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国务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广电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什么是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呢?
大家都听说过卫星天线吧,也叫 “小锅盖”、“小耳朵”,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安装的“小锅盖”我们叫它“非法小黑锅”,为什么这么叫呢?我们暂且先不说它的违法性,它可是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啊!!!


“小锅盖”一般都安装在高处,如果坠落,很可能损坏东西、伤及行人。
2、影响收视信号

“小锅盖”安装在阳台或外墙上时,也极易影响邻里的正常采光,损坏他人的权益。
3、导致墙体脱落

非法安装的“小锅盖”没有经过科学的抗风设计。很难保证安全,一旦被掀翻,首先就会对建筑物本身造成损坏,导致屋顶开裂、渗漏,或造成部分墙体脱落。

在雷雨天气中,雷电通过电磁场的作用会在“小锅盖”上产生瞬间强电流,并带入室内,不仅会烧毁家电,还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特别是雷雨高发期的夏天,每年因为卫星锅造成的雷击事故,多不胜举。
有些“小锅盖”可以接收到含有暴力、低俗内容的节目,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对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危害;由于“小锅盖”无法接收到本地新闻,严重阻碍了当地党和政府有关政策的传达落实,削弱了舆论引导能力。
“小锅盖”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的影响。当“小锅盖”正常工作,高频头在接受和放大卫星信号时,产生的高频辐射可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相当于人身处在X光之下,对孕妇和儿童的影响尤为严重!
卫星接收设备对于安装要求和工艺要求非常高,往往我们平时用的“小锅盖”达不到安装技术要求和规范,从而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
私自安装要被处罚!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于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给予行政处罚。对个人可处五百至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可处一千至五万元罚款,并没收其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自开展全县非法地卫设施专项整治以来,长兴县建立起以加强意识形态管理为1个核心,县平安办、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体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7个党委政府部门共同参与,16个乡镇(街道、园区)全覆盖的“1+7+16”模式,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全县已召开工作例会16次专题研究部署治理工作,发出整改通知书867份,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开展宣传559次,县文广旅体局广电科接受群众举报6起,汇总属地巡查信息17条,执法队巡查信息7条;出动县-镇-村(社区)检查力量260人次,清查(收缴)非法地卫设施61套。 接下来,全县各辖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网格员、志愿者继续对非法地卫设施进行巡查,部分乡镇联合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单位继续对家电维修点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部分家庭进行“回头看”,全力做到“街面零”、“村里零”、“社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