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司法局“三式三派”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
长兴县司法局立足“三式”学习方法,盘活“三派”宣传方式,开展富有灵活特色系列“学法”活动,全力提升《社区矫正法》的社会知晓率。
一、“逐条学习”+“抄写条款”式——自主修学理论派。立足“以学促记、读写结合”的学习方式,采用“读、写、考”三步法巩固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的效果。各基层司法所结合疫情防控期间教育矫正工作要求,分类分批、小班化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逐条学习《社区矫正法》全文内容,逐条讲解。社区矫正对象居家自学以分期阅读、抄写全法条款的形式开展,学习后撰写个人学习体会。县局矫正科统一制作社区矫正法试卷,由司法所组织线上考试,进一步巩固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成效。
二、“图文小报”+“外宣小窗”式——集成小试临摹派。立足寓教于乐、学有成效的基本导向,县司法局不断拓展延伸学法第二课堂形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围绕《社区矫正法》主题制作手抄报活动,提炼学习精髓,展现综合能力,规范制作要求。筛选部分优秀小报进行线上线下覆盖联合宣传,矫正中心在场地内布置实物作品展以“成果式”展示宣传,同时将作品在“法润长兴”“治慧长兴”及各乡镇街道公众号等进行“植入式”宣传。截至目前,共收集到优秀手抄报89份。
三、“笔墨绘法”+“光影塑新”式——自由发挥创作派。为进一步展现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才艺风采,挖掘特长技能,立足以人为本、个性发展的教育理念,引入“寓学于趣”学习法,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以书法、绘画、摄影等各类艺术形式来展现《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主题,征集的作品组织专业老师评选出等次,同时报送优秀作品参加由市矫正办组织的《社区矫正法》主题宣传月优秀作品征集活动。截至目前,已收集到书法类作品25份,美术类作品12份,陶艺类作品5份,雕刻类作品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