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支持旅游企业共渡难关九项举措
2020年5月31日前,安排旅游券派发专项资金,助力长兴旅游市场复苏。
线上针对全县所有携程平台上线的各大旅游饭店、市级疗休养基地、特色文化主题饭店、乡村民宿等进行奖补,
针对酒店“住一晚包游长兴2个不同集团的景点”主要采取“满199减50、满299减80、满399减130、满499减200”的奖补形式;
针对其他仅住酒店采取“满200减30、满300减50、满400减100、满500减120”的奖补形式;
针对景区门票主要采取“满30减10、满50减20、满80减30”的奖补形式,同时开展“清明”“五一”营销活动。
线下通过旅行组团社渠道招徕游客游览3个收费景点并住宿1晚(三星级以上宾馆、绿色饭店、市级疗休养基地)的,给予客源地旅行组团社200元/人补助。
针对长兴市民加大长兴旅游惠民卡办理力度;
针对湖州市民,与湖州市各兄弟县区互送客源,方便广大湖州市民畅游各大景区;
针对“新长兴人”免费派发10万张长兴旅游惠民券游览长兴景区;
针对优秀旅游渠道商推出“四季爱长兴”旅游优惠活动;
倡导全县2020年度职工疗休养、工会活动、单位团建等活动安排在长兴县范围内实施(长兴县对口支援地区除外)。
长兴县3A级以上景区及国有非A级景区(点)对医务工作者实行全年免费开放。鼓励全县星级酒店、绿色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酒店、品质饭店等星级旅游饭店推出特惠活动。
对长兴县内外旅行社非假日期间组团来长游览2个(含)以上收费景点(两个景区不得为同一个企业集团)并住宿,达到500间夜(含)以上的,奖励35元/间夜,其中属于职工疗休养的,再奖励20元/间夜,单个旅行社最高不超过 20万元。针对长兴县内旅行社,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
调整2020年度旅游业政策资金补助方向,由补优向补困转变,由侧重乡镇、村向侧重企业转变。优化年度旅游发展资金兑现手续,加快拨付年度奖补资金。
对于旅游企业在疫情期间为应对疫情困难而新增贷款的,对新增贷款2020年度产生的利息予以100%贴息补助(新增贷款发放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22日至6月30日;贴息时间范围为新增贷款发放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加速长兴县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按暂退80%质保金的要求,着力缓解企业当前资金短缺困难。
对旅行社因疫情引发的法律纠纷,通过“1+3+N”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向旅行社积极提供法律意见指导,有效化解投诉纠纷。
服务旅游企业按照复工防疫工作指南做好防疫消杀工作,推进有序开放。指导星级旅游饭店、乡村民宿落实前台接待“五步法”,倡导堂食公筷行动,确保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指导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提升文化消费项目,督促企业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长兴县财政局
长兴县总工会
长兴县旅游协会
一系列奖励举措的出台给旅游企业、旅游景区吃了颗“定心丸”,也让游客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