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2020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名单公示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长兴县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长民办发便笺〔2020〕13号)及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有关工作要求,长兴县民政局经过遴选并通过协议委托,确定长兴县南太湖社会创新中心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20年申报的23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评估(其中社团16家,民非7家),经过初评、实地核查、评估委员会审核终评,最终确定16家社会组织获得2A-3A等级,现予以公示(4A、5A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由市民政局评审确定,评估结果已在湖州市民政局网站公示)。
3A社会组织(15家):长兴县美术家协会、长兴县排球运动协会、长兴县作家协会、长兴县花卉苗木协会、长兴县汽车维修行业协会、长兴县美容美发师协会、长兴县幸福义工协会、长兴晨曦志愿者协会、长兴致诚社会事务发展中心、长兴县武术协会、长兴县冬泳协会、长兴田家村少年作家培训学校、长兴县乐龄老年电视大学、长兴县暖情社会工作服务社、长兴县乒乓球运动协会;
2A社会组织(1家):长兴县中草药秘方协会;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长兴县民政局反映,反映材料须用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若以机构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机构公章。
联系地址:长兴县县前中街356号306室。
联系人:朱命杰 联系电话:6034778
特此公示。
长兴县民政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