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9日,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环境保护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项目名称 | 年产各类塑料管材100万米技改项目(先行) | |||||
建设单位 | 浙江申泰管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工业功能区包桥路31号 | |||||
审批文号 | 长环改备2019-73号 | |||||
验收监测单位 | 湖州捷信检测有限公司 | |||||
受理时间 | 2020年1月9日 | 公示时间 | 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20日 | |||
项目概况 | 浙江申泰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工业功能区包桥路31号。2019年6月,企业实施技改项目,委托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申泰管业有限公司年产各类塑料管材100万米技改项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同年6月经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备案通过,备案文号为长环改备2019-73号。 目前,该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配置单螺杆挤出机5台、PE波纹管生产线1条,环评审批中的钢丝骨架PE管线生产线、MPP电力管材生产线及1条PE波纹管生产线未建成,目前具备年产各类塑料管材60万米的生产能力,项目实际已建内容与环评要求基本相符。 | |||||
环保措施 落实情况 |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次品、边角料经破碎可回用于生产;废抗磨液压油、抗磨液压油的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回收后无害化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 | ||||||
联 系 人 | 沈奇铭、彭飞 | 联系电话 | 6216105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邮寄地址 | 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画溪环保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