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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长兴县吕山乡龙溪村水产养殖尾水整治工程”等4只项目验收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30 字体:【

根据长兴县农业农村局、长兴县财政局《长兴县农业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农发〔2017120号)有关规定,“长兴县吕山乡龙溪村水产养殖尾水整治工程”等4只项目现已全部完成目标建设任务,县农业农村局水产项目专项管理工作小组依据乡镇初验、第三方审计及验收结果,会同县财政局对上述项目开展了现场联合验收,并形成了验收评价意见。验收评价意见经农业农村局党委集体研究通过,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530日—20196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长兴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地 址:长兴县金陵中路531号,邮编:313100

联系人:方华蛟,电话:6046110

长兴县农业农村局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验收评价结果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财政补助

(万元)

党委研究意见

1

长兴虹星桥镇港口鱼塘尾水治理工程项目

长兴县虹星桥镇港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5

验收合格,由于部分工程量未100%完成,扣减补助资金0.5万元

2

太湖图影叶家角甲鱼养殖场尾水处理项目

长兴洪桥力红家庭农场

5

验收合格,建议拨付省补资金5万元

3

长兴县吕山乡龙溪村水产养殖尾水整治工程

长兴县吕山乡龙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1

验收合格,建议拨付省补资金11万元

4

长兴虹星桥荣丰生态园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长兴荣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6

验收合格,建议拨付省补余额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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