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申请在张王塘港取水,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合计年取水量471万立方米。根据《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可能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取水许可,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取水许可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告。第三方对取水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后10日内向长兴县水利局提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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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