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建立完整扬尘治理监管流程
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施策,长兴县水利局针对工地扬尘情况,制定了整改通知单、整改回复单和整改销号回执单的完整监管流程,对企业扬尘治理进行规范。
工地扬尘治理监管中,要求扬尘监督责任人按巡查要求到建设工地现场进行扬尘督导检查,发现扬尘问题时立即填写工地扬尘治理整改通知单,留存现场图片或视频,明确存在问题和整改时限,并由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等三方主要负责人联合签名确认。
存在问题的参建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后,按工地扬尘治理十项标准进行整改,及时向县水利局回复扬尘治理整改情况,县水利局视整改情况派人到施工现场实施复查。
如果复查合格,县水利局将出具工地扬尘治理整改销号回执单,予以销号;若复查不合格,县水利局将对该问题实施挂牌督办,严格按照从严从重从快处罚问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涉及的参建单位实施约谈、通报批评、红牌警告、纳入“黑名单”等措施,确保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坚决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