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长兴太湖图影景区门票价格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价服[2018]101号)文件精神,前期,经成本调查和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决定降低长兴太湖图影景区门票、船票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0月1日起,长兴太湖图影景区门票基准价从60元/人·次降低到50元/人·次;景区游湖船票基准价从60元/人·次降低到50元/人·次。
二、门票(船票)基准价降低后,景区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仍不超过20%幅度内自行确定景区门票、船票价格并报备县物价局。
特此公告
长兴县物价局
2018年8月16日